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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三项重点工作结合点 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刊首语)

时间: 2010-05-16 17:05
    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变成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要突出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要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着力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及时地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彰显人文关怀。要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要进一步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裁方式”所体现出的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

    三、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强化管理理念,善于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运用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等方式,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程序和质量管理。必须细化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标准,健全全面推开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必须强化均衡结案观念,形成审判、执行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必须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更加科学的审判、执行管理制度。

    四、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建立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法院工作白皮书制度。要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加强对网络民意的分析整理,回应社会关切。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密切联系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沟通,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有利于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案件调解,注重矛盾化解。要积极推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要全面加强各领域的调解工作,要拉长调解链条,大力推进立案调解、再审审查调解等工作,真正使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

    六、强化信访工作,实行标本兼治。要切实增强对清理信访积案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标本兼治,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发展。要切实抓好清理积案的相关工作,落实分层责任体系,确保完成清理任务。要切实推进“诉访分离”,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以求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涉诉信访评估体系,增强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意识。

   七、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要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制度,推进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要深入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八、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要更加注重培养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新法官培训方式。要更加注重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要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探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审务督查制度。

    九、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要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司法对策,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要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注意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将其转化为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的重要依据。

    十、强化基层工作,发挥基层优势。要积极争取各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基层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干警职级待遇偏低、法官断层、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债务负担较重等问题。要想方设法为基层干警减压减负,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定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积极开展活泼健康的文体活动。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设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摘自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 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