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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践行法官核心价值观

时间: 2010-05-16 16:48
   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法官必须共同尊奉的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的体现。这一提法,说明了人民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凸显了人民法官的理念情怀,更在价值观的层面上为全国法官指明了工作方向。

    一、突出重点,深刻把握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公正、廉洁、为民,精炼地概括了人民法官应有的价值追求,它内容明确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的整体。

    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是前提,古语云“法者,平之如水,所以触不直者以去之”,司法公正是对人民法官最根本的要求,是司法永恒的价值追求。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司法则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廉洁是保证,是人民法官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重要评断标准。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执掌者,清正廉洁与否,直接影响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惟有廉洁方能公正,惟有廉洁,方能取信于民。为民是核心。我国司法权来源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法官要努力实现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为法官要始终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目标,把清正廉洁作为为人处世的原则,把群众观念作为执法办案的要求。一是用核心价值观理念统一思想。坚持把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贯穿学习培育始终,着重帮助法官深刻理解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进理论认知和情感认同,着力打牢自觉培养践行的思想根基。二是用生动的主题教育牵引深化。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公信廉洁年等活动,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观,牵引和推动学习培育工作深入发展。紧密结合法官思想实际开展教育,抓住干警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专题讨论、学习园地、读书笔记的形式,引导法官进一步端正价值追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三是用浓厚的学习氛围熏陶感染。加强学习,积极营造立足岗位学习培育和自觉践行的良好文化环境,让法官在潜移默化中时时受教育、处处受熏陶,使其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把践行法官的核心价值观转换成为自觉的行动。

    二、典型引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培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不懈地学习、宣传时代先锋宋鱼水、“平民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同时对在基层一线、平凡岗位和重大任务中涌现出来的身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荐作法,将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通过有形的方式“实体化”,以一人影响一片,以一片带动群体,用典型的力量带动引领风尚,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一)文明司法,打造亲民作风

    孔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每一位法官的一言一行不仅反映着法官个人的敬业精神、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而且还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因此,作为法官要自觉地学习先进典型,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打造亲民为民的作风。切实解决对群众“冷、硬、横、推、拖”的问题,摒除特权思想、等级意识、霸道作风,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要自觉遵守各项司法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避免公众对法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坚决纠正就案办案、简单办案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释法准确、说理透彻、案结事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办案,体现着人民法官特有的人文体贴和细致。

    (二)为民司法,打造求真务实的作风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在司法工作领域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要把司法保民、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法院干警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不能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要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强化服务群众意识。通过开展“院党组成员联系到乡镇,中层干部联系到村,一般干警联系到户,回访案件当事人”主题活动,带着感情,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努力做到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求真务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注重修养,锻炼廉洁自律作风

    “公生明,廉生威”,保持司法廉洁,既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基础,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证。只有保持清正廉洁,法官才能不偏不倚地履行居中裁判职责。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就是要求法官时刻注重自身修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清除自身的思想政治杂念,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身体力行社会公德,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靠人格的力量和道德的典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尊重和信赖。

    三、抓住根本,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

    培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根本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只有融入到履职实践中,才能具体化,才能真正的入耳、入脑、入心,成为法官执法办案的指导思想。

    (一)注重学习型法院的创建

    创建学习型法院是党的十七届四中提出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要求。注重学习方法,结合实践学,结合重点学,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的目标,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引导干警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强化使命意识、砥砺战斗精神、提升思想境界。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通过培训、技能评比、传帮带等形式,提升法官素质;准确把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转变理念,创新方法,充分发挥主动司法、能动司法的作用,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重视和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调解知识、研究调解方法、总结调解经验、掌握调解艺术,提高调解能力,彰显为民情怀。

    (三)注重反腐倡廉工作

    以公正倡廉洁,以廉洁促公正,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促进干警廉洁自律。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廉,析案促廉;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细化回避制度,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及时掌握、严厉查处办案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科学管理,将核心价值观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要把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审判实践中,需要科学的管理制度,通过把好三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把好公正关。从立案环节抓起,完善案件承办人责任制度、审判长选任制度,庭长、主管副院长把关制度和审判委员会评议制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加大审判的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建立以质效评估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机制;进一步依托局域网等科技手段,实行所有案件上网运行,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督;推行案件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完善院审判管理中心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每个案件(下转第33页)(上接第27页)都成为“铁案、精品案”。

    把好为民关。重点推行“一站式”立案,建立民商事案件速裁制度,建立巡回审判制度,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问题;设立诉讼咨询台,加强诉讼引导,告知诉讼风险,并在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为困难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和申请执行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交通肇事的受害人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加强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和执行和解工作,尽快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把好监督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为抓手,以严格落实监督制度为核心,通过绩效考核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如果我们的法官被老百姓称为‘平民法官’,那是对我们的最高赞誉、最大褒奖。”基层人民法院更应牢牢把握时机,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作为法官执法办案的指导理念,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服务大局,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点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