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乡镇,“点单式”法律服务送到家
7月8日,远安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一行来到旧县镇综治中心,同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共商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以法院+乡镇的“点单式”法律服务为远安县法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新方案。
今年以来,为了扩大诉前调解的覆盖范围,全面加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作用,远安县法院多次开展联动,推动县委平安远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远安县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以《办法》为指导,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专职调解员,采取“非坐班制”的灵活工作模式,在乡镇综治中心和法院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座谈会上,镇司法所所长为新聘任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聘书》和《工作证》,并强调工作纪律,民事审判庭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诉前委派调解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全员针对如何高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具体工作流程等问题进行共商共议达成共识,并即刻向新任调解员委派诉前调解案件,积极开展群众调解工作。
远安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成立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资深法官入驻县综治中心,积极开展民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本次联动开展的法院+乡镇“点单式”法律服务的创新模式将进一步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质效,打通法律服务进家门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人民群众享受到家门口法律服务的美好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