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督查组来宜督查“清积”工作
    裴院长汇报说,这次“清积”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打破常规,迅速行动,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清积”工作中。辖区内及时组建了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集中“清积”工作领导小组17个,在原有执行干警110余人基础上新增50余名干警参加“清积”活动,通过紧张而艰苦地奋战,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法院共有积案6376件,未结标的额14.82亿元。有财产积案469件,重点案件629件。截止3月下旬,共执结积案324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59亿元,执结率50.86%;执结有财产积案421件,有财产积案执结率为89.77%,执结重点案件438件,重点案件执结率69.63%。“清积”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省法院督查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和检查了宜昌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档案、台帐,并与部分当事人座谈后,对宜昌前一阶段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肯定。
    柯组长指出,宜昌的执行环境较好,“清积”工作做得不错,在全省位次靠前,值得肯定。“清积”工作是党中央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过程中提出的大事,要站在维护司法的权威性以及党委政府威信的高度来对待“清积”工作,执行结果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终实现,是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对于下阶段的工作,柯组长要求:“清积”工作是特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有水分,不能因执行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有财产执行案件要争取在四月底前结案,无财产执行案件报结案要慎重。同时,在“清积”过程中,执行队伍要树立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公正执法、廉洁执行、文明执行的正面典型。
    裴院长代表中院党组表示,将按照省法院督查组的要求,认真分析前段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实事求是地做好“清积”工作,通过这次“清积”活动使执行工作受到检验,得到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