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调处解双纷 跨域干戈化玉帛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榔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追偿权纠纷,通过“打包”调解方案,将跨越两省的关联案件一并化解。
案件始于广东的一起交通事故。湖北的被告赵某与湖南的原告黄某本为好友,赵某在广东驾驶黄某的车辆与第三方发生碰撞,赵某负事故全责。广东某保险公司在赔付第三方后取得代位求偿权,遂起诉黄某、赵某追偿相应赔偿款。然判决生效后,仅原告黄某独自履行完毕,故黄某现诉至本院,向赵某进行追偿。
承办法官洞察案情后,考虑到本案还涉及财产损失赔偿、保险代位追偿、共同债务内部追偿等多重法律关系,同时查明,原、被告基于本案事实在广东某基层法院还有案件未处理完结。鉴于双方当事人申请,榔坪法庭决定尝试将跨省域的两案合并调解,力求实质化解矛盾。
面对这块“硬骨头”,法庭团队确立了“多线并进、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在法官统筹下,团队成员各司其职,书记员负责各方接待,稳控双方情绪,法官助理负责对接异地法院,快速启动跨省联动,在与广东某基层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征求意见后,“打包”调解正式进行。
调解初期,各方分歧显著:赵某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且表示经济能力有限;黄某因友情借车却面临车损与赔款双重损失,情绪异常激动。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赵某释明其法定赔偿责任及拒赔后果,引导其正视责任;另一方面提醒黄某正视赵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分析“打包”调解的益处。
经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打包”调解协议:将本案与广东某基层法院案件一并协商处理,赵某同意承担相应赔偿,黄某也在金额及履行期限上作出让步,并对广东省的案件申请撤诉。跨越两省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两昔日好友也冰释前嫌。
此次跨省域法院联动办案,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更增进了跨省域法院间的深度交流协作,生动诠释了全国法院一盘棋,共担司法为民使命的深刻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