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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化纠纷 十年心结一朝解

时间: 2024-07-17 15:06 来源: 当阳法院

“谢谢法官,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山林权纠纷,还帮我们一并处理好了我的赡养问题,挽回了母子感情。”近日,年近八旬的张某眼含泪花向淯溪法庭表示了感谢。

张某及其丈夫胡某育有三子,胡某一、胡某二、胡某三,十年前两位老人与三位儿子针对山林承包经营权及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后胡某去世,张某及胡某二、胡某三表示因胡某一未按约履行赡养义务,均不愿配合胡某一办理相关林权证。张某诉至本院要求胡某一返还山林,胡某一诉至本院要求张某及胡某二、胡某三协助办理林权证,母子、兄弟对簿公堂,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心结越结越深。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也不能解开双方的心结,甚至还会衍生赡养纠纷。承办法官全面研判案件后,决定两案并行、调解先行,力求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承办法官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村委会沟通协调后,数次组织双方至镇综治中心调解,通过“法院+基层组织”的调解模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尽的释法明理,大大减少了双方的分歧,双方均有调解结案的意愿。承办法官一鼓作气,连续两周每天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联系,从法理、情理多方面进行分析,以求打开双方心结,最终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胡某一承诺向张某支付山林转让款,张某及两兄弟也愿意配合胡某一办理林权证,同时三兄弟对张某的赡养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长达十年的纠纷被彻底化解。

乡镇法庭辖区内的案件多为熟人之间的纠纷,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得到预期法律效果,还可能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溪法庭在该类型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密切联动司法所、派出所、村镇基层组织,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了辖区内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