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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举办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

时间: 2010-10-20 14:38
    10月17日-19日,宜昌中院在城区举办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从今年10月起,全国法院将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两高三部”颁发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院党组决定对中院及各县、市、区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德武出席开班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刑事审判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负责人及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刑庭的负责人分别就试行量刑规范化的背景、意义、范围及量刑基本方法和量刑程序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介绍和讲解。期间,还组织参训人员到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西陵区法院旁听了量刑规范化示范庭。

    叶德武副院长在出席开班式上就在全市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讲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市法院一定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列入到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中院成立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让广大刑事法官充分领会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刻意义与时代内涵,在法院范围内自上而下地形成良好的思想氛围,确保广大刑事法官能够以积极欢迎和全面接纳的姿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二是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全市法院要把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相关机制的执行入手,及时了解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掌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工作流程,认真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进程。借助量刑规范化改革,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切实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三、加强组织协调,保证量刑规范化改革收到良好的效果。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改革。法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安排,在政法委统一领导协调下,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难免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量刑规范化全面试行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上下级法院之间更要做到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能够顺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