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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 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刊首语)

时间: 2010-04-13 17:08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两为”工作主题和落实“三院”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

    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大胆地进行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当前,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创新和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宏观层面的审判质量评估,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要推广建立全国统一适用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微观层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评查标准,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二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要充分运用管理手段,合理配置和优化司法资源,科学调度审判工作,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加快执法办案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明确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分类标准,完善简易案件速裁工作机制。要倡导均衡结案,注重考察审限内结案率,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

    三是创新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监督制约。要树立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强化节点管理,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要强化审限监控,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延长审限等案件的管理。要强化程序监督,建立科学的分案机制,强化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四是创新和加强审判层级管理,提高整体水平。要加强法院内部的层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上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业务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五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发挥导向作用。要通过设定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促使法官朝着公正、廉洁、为民的目标去努力。要完善评价方法,建立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民法院工作和人民法官的司法能力。要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审判管理是一项事关执法办案成效、事关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必须遵循五项原则:

    一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要围绕办案抓管理,始终围绕执法办案来研究审判管理。要围绕便民抓管理,通过加强审判管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围绕法官抓管理,充分关注法官的需求,注重民主管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司法效能。

    二要坚持以制度为途径。要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建立健全质量效率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审判管理体系。要完善审判管理指标,特别是要完善反映案结事了的效果性指标,做到科学设定,符合实际和司法规律,引导法官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学习、培训和督查,更好地发挥制度管理的功能和优势。

    三要坚持以统筹为方法。要坚持全员管理,协调好各层面审判管理主体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个个有责的审判管理格局。要坚持全程管理,使每一个环节都有任务、有指标、有要求,确保裁判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要坚持全面管理,大力加强质量管理、效率管理和效果管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坚持以创新为动力。要创新管理理念,树立主动管理、精细管理、集约管理和制度管理的理念,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要创新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善于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各方面的反映,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增强管理效果。

    五要坚持以科技为保障。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向中西部法院倾斜。要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推进网上立案、远程视频提讯、网上查询等工作,并确保审判信息安全。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的讲话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