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
    该院成立了兼职廉政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胡兴儒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月生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委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要是负责定期组织兼职廉政监督员进行学习、培训,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兼职廉政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二是组织督促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地方纪委及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并督促其自觉贯彻执行;三是根据院党组和有关单位的安排,负责对所属人员不间断地进行廉政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审判、执行工作及其它工作的管理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五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问题;六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警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建议,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本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书面报告本院纪检组监察室;七是负责本部门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出国、购车购房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八是负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工作任务。
    5月17日,该院纪检组长陈月生在培训会上对兼职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帮助兼职廉政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监督员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兼职廉政监督员要明确职责,按照要求接受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教育、提醒、督促本部门干警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廉政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出建议,协助部门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肃纪律,树立形象。全院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遵守各级党委、纪委、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规定,以良好的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的形象。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