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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天到15天 宜昌中院多措并举让案款发放跑出“加速度”

时间: 2023-05-15 10:22 来源: 执行局

为切实解决未发放执行案款数额大、长期挂账不发放、不明款认领不及时、提存渠道不通畅等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宜昌中院坚持完善执行案款制度建设、强化执行案款流程监督、加快执行案款放款效率,最大化确保涉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划付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4月,全市法院执行案款留存天数从半年前的47.49天缩短至14.39天,极大提升了执行质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章立制,“严”字当头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宜昌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案款收付管理的规定(试行)》相关内容,结合本院案款工作实际,于去年10月制定出台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款管理的规定》。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对执行案款的收取、发放、审批、提存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明确职责范围,有效提升案款管理水平。

结合省高院组织开展的执行案款交叉互评专项活动,中院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部署落实,对长期未发放案款、超期和临期案款进行专项自查、督办,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发放时限,做到边排查、边发放、边整改,清理了一批“僵尸款”,实现了执行案款动态“清零”。针对延期案款严把审核关,倒逼执行干警及时、规范处理执行案款,截至目前,超长期未发放案款数已大幅下降。

多措并举,“细”见真章

为让案款在“阳光”下流转,全市两级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建立了清晰的执行案件到账情况台账,全体执行法官(包含已经退休的执行法官)逐笔核对、甄别,对于第一轮未认领的款项,安排专人翻阅历史档案,调取银行凭证,会见有关当事人,进行第二轮的甄别、核对,务求情况清、底数明,坚决“不漏一笔、不少一分”,确保案款管理规范、透明、精细化。

为全面推进案款清理工作,中院于去年10月召开了2场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现场培训会,邀请省院技术人员对缴款、不明款认领、案款转移、退款等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为规范案款管理奠定了基础。

优化流程,“快”付款项

在案款管理工作中,执行部门联合财务部门采取“以款找案、以案找人、分类清理、限期清零”的方式,逐笔逐案翻阅查询卷宗和财务档案,清理出卷宗中明确应付未付的案款,迅速通知当事人领取。对于线上出现的不明款,财务人员均会通过“以款找案”等方式确保所有案款与案件信息一一对应,从根源杜绝不明款的出现。

全市法院坚持边清边发,一是对正常流转中的执行款迅速发放;二是待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开具执行费单据予以划转;三是对处于执行争议中的执行案款,限期30日内组织争议当事人协调解决执行争议后发放执行案款,已经进入执行异议审查程序的,协调执行裁决部门尽快结案,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四是对请法院协助扣款的情形,联络相关单位抓紧处置,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应发即发”。

下一步,我院执行条线将以案款管理规范化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最严要求实现执行案款发放的依法、依规与高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执行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