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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法院强力执行 鱼塘顺利清退

时间: 2018-11-12 15:23 来源: 远安法院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期,11月8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10余亩鱼塘交付案件强制执行,群众现场观看执行全过程,在当地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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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被执行人徐某与鸣凤镇双利村签订一份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3年,同时约定若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该承包地的,承包合同将无偿终止,但须对徐某新增的鱼塘收入和土地附着物由征收方按照政策给予补偿。今年,因远安县绕城路及城区接线段工程项目建设,徐某承包的鱼塘在征收范围,该村委会多次向徐某送达《解除承包合同告知书》,徐某均拒绝签收,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村委会向远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支持村委会解除承包合同的诉求,判令徐某清除承包土地的附着物及鱼塘中的鱼后,将承包地交付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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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无视法院判决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接收到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以及执行公告后,徐某仍然无视法律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考虑到徐某一直对法院判决不服,行为偏激,且此案件涉及土地征收,导致在建环城道路停止施工,严重影响全县居民出行需求,处理的好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远安法院积极向远安县委汇报工作情况,并在县委统一领导,县政法委协调和公安、检察、司法等执行联动单位紧密配合下,制定了周密可行的执行方案,决定对徐某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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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8时30分,三十余名法院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2名检察官、2名公证人员、6名人民监督员、几十名现场群众的见证下,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公开对鱼塘中的鱼进行工人捕捞、装箱过秤,4000多斤鱼被及时处置,10余亩鱼塘腾空后交付给村委会,案件至此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