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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公司身陷“连环债”,法官如何调解?

时间: 2019-05-17 14:47 来源: 秭归法院

游客受伤法律手段来维权

六家公司纠纷不断受牵连

维护屈乡市场法院巧调解

秭归公司主动让步把案结

近日,秭归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4年、涉及6家公司的连环追偿纠纷。

2015年4月24日游客甄某与A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三峡往返5日游。5月7日,甄某根据A旅行社的安排参加了B旅行社组织的三峡旅游活动。5月9日游玩过程中,甄某踩到趸船铁链跌倒受伤。甄某起诉,向B旅行社追偿80000余元,B旅行社也起诉,向A旅行社追偿这80000余元。同时,A公司事前购买了旅行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合同,C保险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赔偿金78000余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C保险公司又向提供旅游产品的D公司进行了追偿,法院判决D公司支付赔偿金40000元。

D公司履行给付义务后,根据与秭归E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责任划分,遂向秭归法院提起诉讼追偿E公司。

E公司又在F保险公司投保了旅游责任险,F保险公司成了最后的债务人……

 起初几位债务人各不相让,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秭归县作为屈原故里坝上第一旅游名县,可以从有利于秭归旅游行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调解。经过沟通,秭归的D、E、F三家公司认识到应从屈乡旅游的全局出发,也认识到他们不仅是公司的经营者,更应该是秭归县旅游市场良性发展的维护者,不再互相推诿,3家秭归公司均主动让步,长达4年的连环追偿纠纷终于妥善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