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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

时间: 2008-12-29 14:52
    近日,宜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分别下基层联络点走访或座谈,听取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召开党组会听取各小组情况反馈,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在走访中,各县、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对法院近年来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执法理念有新突破。两级法院能够充分认识现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摒弃“简单执法、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顾全大局、科学审判,强化调解,化解了大量纠纷;二是办案质量有新提高。结案率、裁判正确率、调解率都保持了较高水平,注重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三是司法服务有新举措。采取了服务中心、服务重点、服务地方的各项措施,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涌现出了许多经典案例;四是信访维稳工作有新思路。在各类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多方协调,运用非诉调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多管齐下,千方百计化解矛盾;五是队伍作风有新转变。涌现出了覃发国同志、左树青同志这样的全国性先进典型,两级法院几乎都是连续几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或“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六是接受监督有新进步。两级法院充分尊重人大及人大代表,建立了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经常性机制,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沟通情况,对人大常委会交办和人大代表反映的事项,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为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

    在肯定法院工作的同时,三级人大代表对两级法院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因素;二是进一步加大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单位、个人和基层老百姓认识和理解法院工作,不断优化法院工作的外部环境;三是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招人、用人、留人的良性机制,充实审判队伍,特别要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力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四是要进一步探索依法履行职责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情与法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审判与执行相结合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解决“判而不决、终审不终”的问题,化解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执行难”。五是要始终坚持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法官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的理念。

对两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宜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一是确定明年为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年”,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并在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将全市法院信息系统尽快对接,有条件的先期进行;二是从中院机关开始,率先建立涉诉涉法信访机制,成立专门机构,落实职责、由专人负责。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也建立相应机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廉政督查机制,研究诉调对接机制。并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一方面确定以民一庭为主,民二庭、民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协助,尽快拿出规划、方案、措施,另一方面,执行庭要继续按要求抓好执行清理积案工作,减少上访因素。同时各业务庭还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采取分片指导、分类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落实,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此项工作予以督促;三是要求政治部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制度。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规划,将各庭室处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纳入考核内容。对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干部待遇问题,及时调研并拿出建议方案。同时要认真落实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方案,规范借用、借调基层法官方案;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研究室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并予以落实;五是积极支持基层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由司法行政处于2009年两会前对全市基层法庭情况进行摸底,拿出建议,积极向上级单位多争取资金和相关项目政策;六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抓好源头防腐败工作,制定规范性纲要以及全市巡查督查工作方案,并确定重点工作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