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受聘” 没签协议维权难
张先生退休后,因其擅长机械设计被A公司相中。张先生称,该公司法人朱某聘用其负责机械设计及相关工作。因种种原因,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因该公司时有拖欠劳务费的情况,直到今年,张先生讨要无果后,将A公司及法人告上了法庭。
张先生称,曾与该公司对账,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A公司先后支付了2万余元,尚欠4万余元未支付。
法院审理发现,张先生提交的证据为其与A公司会计的微信聊天截图,以及与该公司部分电子邮箱收件记录截图,可证实张先生曾与A公司就某项目互发邮件。可初步证实张先生曾在2019年前后为A公司完成一定量的设计等工作。但对于其称2020年与该公司会计对账,公司应支付其劳务费6万多元,却没有有效的对账单,其与会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仅有对方6万余元的数字聊天记录,聊天内容前后均无任何实质聊天内容,尽管张先生提供了对方转账2万余元的转账记录,但不能证实A公司欠其劳务费6万余元的事实。
最终,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