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艺术
庭审准备间隙,当事人还没到位,闲暇之余,突然想到前几日读的一篇有趣的小文章,不禁莞尔。
遥远的泰山,
展现出阴暗的身影,
厚重的基础,
支撑起浅薄的高层;
假如某一天,
有人将那乾坤颠倒,
陈旧的传统,
必将遭地裂山崩。
这里先卖个关子,这首诗是中文写作被翻译成英语,后又经外国友人翻译成中文的,典型的出口转内销。作者姓甚名谁暂且不表,单从这首诗本身而言蕴含着非常深刻的寓意,表达了他想要推翻旧制度、建设新国家的爱国情怀。婉约的行文,豪放的气场,写景进而抒情,直抒胸臆。
读到这里,就急迫的想往下看,想知道这首诗的原文,想了解这个作者的生平,但读完之后又不禁喷饭。
远看泰山黑糊糊,
上头细来下头粗。
如把泰山倒过来,
下头细来上头粗。
作者张宗昌,民国时期著名的“混世魔王”、“三不知将军”,乃不知道有多少兵,不知道有多少钱,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读过几年私塾,后弃笔从戎带兵打仗,独霸一方。此公打仗之余,就好个舞文弄墨,还曾出版过《张宗昌诗集》,但文笔实在不咋地,七窍通了六窍,只一窍不通了,从此作为笑柄贻笑大方,传颂至今。
在此不得不服气,翻译是一门艺术,狗屁不通的打油诗,经过翻译来,又翻译去,竟也读出了点韵味。化腐朽为神奇的翻译。
而有些翻译,却仿佛神来之笔,体现了翻译者对多种语言的精通和运用自如。比如美国名著《GONE WITH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这也是我能想得到的最好的翻译,电影取名为《乱世佳人》,这是根据故事情节的意译,但这些都不远不及它的中文名《飘》。简简单单的一个字,既包含了前者表露出的主人公随风而去、随遇而安的处境,又涵盖了后者主人公生逢乱世的不幸。唯美富有诗意且意味深远,灵动且富有动感,深邃且有无限的意境和想象空间,令人思绪飘渺,似乎可以领会到作者想传达给读者的远非简单的一个爱情故事,应该包含更多层面的信息或内容。又比如曾经很爱听的一首歌《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翻译为《爱你在心口难开》,这样的翻译让你一边感叹翻译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一边为咱们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而自豪。
“噹”的一声,审判长敲响了庭审的法槌,作为一个书记员,思绪不得不回到目前的工作中来。
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完权利义务后,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这往往是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审判员、书记员比较头疼的问题,你一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往往瞪着一双双眼睛盯着你,茫然不知所措。尤其山区,偏远贫困导致来这打官司的当事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签个自己的名字都显困难,你要把回避的定义“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照本宣科的念一遍,估计当事人更加不知所云。这往往得需要审判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将内涵不明的法言法语翻译成他们能够听得懂的当地语言,这往往最能反映一个基层法官的业务水平。
问:“我和书记员和你们是否有亲属关系?”
答:“没有。”
问:“书记员和现在审理的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答:“没有。”
问“那我们是否有你们认为的影响该案公正审理的其他情形,如果有,现在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回避。”
答:“没有。”
继续开庭,简洁明了的一问一答,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翻译。曾经也见到过另一种翻译。
“简单来讲,回避就是由我和该案的书记员审理本案你们信不信得过,如有认为我们不会公正审理本案的怀疑,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法院将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由我们继续审理本案。”
直述的表达形式,当事人也好懂。
类似的例子充斥着每一天的庭审生活,翻译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当事人和法律,而架起这座桥梁的工程师就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桥架得好不好也考量着每一个法官、书记员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