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告知书” 温情释法促执行
“他不能单独带孩子出去,要是他把孩子带走了我怎么办?”
“我一定要单独带孩子出去玩。”
近日,秭归法院执行局向当事人发放《家庭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温情执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申请人阿志(化名)与妻子在法院起诉离婚时,经法院调解,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女方不要求阿志支付任何抚养费,阿志享有一年两次探望孩子的机会。
阿志与女方都长期在外务工,孩子由女方父母带在老家照料。因探望的时间、地点一直确定不下来,女方也经常联系不上,阿志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探望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子女探望权。
虽然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与子女仍有着不可割裂的血缘亲情关系。执行干警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同时调取原审案件材料、向原审法官进一步了解当年该案的情况,寻找案件突破口。得知彼此间矛盾较深,而且双方又都在外地无法到庭面谈,为此执行干警只能通过一个个电话、一条条微信耐心跟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双方要遵守协议约定,尊重法律规定,要听从孩子内心愿望,多关注孩子需求,并就双方关于探视的时间、方式、地点等具体细节进行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阿志也顺利在儿童节来临之际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为防止双方就孩子探望问题再次发生矛盾,也为了督促申请人正确履行家长责任,法院向当事人发放了《家庭责任告知书》,为双方明法析理,告知双方教育、保护、关爱孩子成长,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正确行使探视权的同时,更要及时履行抚养孩子成长的义务。阿志表示理解,感谢法官帮助其见到了孩子,并签订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以后会多为孩子考虑,多关注孩子的身体及心理健康。
童年得到的爱,是长大后的光。家庭出现裂痕,但孩子是无辜的,无论风雨多大,父母的关爱不能缺失。孩子是祖国的花蕾,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也是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创设温暖环境,为他们成长撑起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