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用忠诚铸法魂 以专业守公正

时间: 2025-12-18 14:18 来源: 宣传处

bab60f5d380ba32e2d31d46dda192233.jpg

1217下午,在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上,推介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如玉的先进事迹。这位身着法袍、目光坚定的苗族法官,用25年的审判实践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初心与担当。

2af9f08363efe73983aeb59e8a211bf1.jpg

吴如玉,男,苗族,中共党员,19688月出生,19887参加工作,现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曾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宜昌市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宜昌市法治建设十大人物荣立宜昌专案专项个人一等功2011年至2024年连续14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并多次记个人三等功。

吴如玉自参加工作以来,常年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承办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善于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实务问题,其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国各类学术研讨会获奖。2020年,由于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52岁的吴如玉同志勇担使命,从刑事转岗到民事审判负责审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与公司、保险有关的民事纠纷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耐力抓紧一切时间学习钻研,经过5年深耕,成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家法官。

9775a1430d3cbb7202626815e9ce2df5.jpg

在办理降央卓玛、湖北某文化公司侵犯刀郎《西海情歌》著作权案吴如玉同志根据查明的事实,严格依法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具有一定典型引领意义,受到全国文艺界广泛关注,各地主流网站、报纸纷纷宣传转载省电视台为此制作专题节目。除此之外,他办结的一教材著作权纠纷被省法院评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全国年度案例50撰写的一商标权纠纷,入选全省《百案说民法》。他始终保持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昂扬斗志,深钻业务领域,蓄积专业势能,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