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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分析

时间: 2008-04-10 16:30
    2008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全市审判工作继续呈现良好、上升的运行态势。

    一、全市法院收结案总体概况

    (一)收案概况

    2008年元至六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1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以下简称为同比)上升25.80%,同比净增加2707件。

    1、中院受理案件情况:共受理各类案件1625件,同比上升26.26%。其中,诉讼案件1357件,同比上升20.09%;执行案件145件,同比上升10.69%;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3件,同比上升173.33%。所受理的诉讼案件中,一审236件,同比下降7.09%;二审1063件,同比上升31.07%;再审58件,同比上升31.82%。

    2、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情况:共受理各类案件11573件,同比上升25.05%。从案件总量大小排序看,依次为:当阳1410件、夷陵1356件、西陵1263件、枝江1215件、宜都994件、秭归893件、长阳776件、伍家岗729件、远安621件、坝区456件、五峰440件、葛洲坝357件、兴山350件、猇亭305件、点军227件、神农架171件。

    上述数据表明,200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收案总量除中院一审诉讼案件收案呈小幅下降外,基层法院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及中院二审诉讼案件收案均同步大幅上升。分析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2008年4月1日之后,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进行了调整,大幅提高了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的额,故中院一审收案数有所下降,基层法院与中院二审民商事收案件数大幅上扬,从而拉动了全市案件总数的上升。

    (二)结案概况

    200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060件,同比上升15.04%;结案率61.04%,同比下降5.7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5138件。

    1、中院结案情况:审结各类案件1014件,同比上升23.21%;结案率62.40%,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未结案件611件。其中,诉讼案件839件,同比上升13.84%;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案)91件,同比上升37.88%;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4件,同比上升320%。所结诉讼案件中,一审100件,同比下降13.79%;二审711件,同比上升21.54%;再审28件,同比下降17.65%。

    2、基层法院结案情况:审结各类案件7046件,同比上升14.70%;结案率61.01%,同比下降6.16个百分点;未结案件4527件。从结案总量大小排序看,依次为:当阳1024件、枝江827件、西陵690件、夷陵686件、宜都620件、秭归538件、长阳484件、远安428件、伍家岗407件、坝区265件、兴山242件、五峰235件、葛洲坝195件、猇亭165件、点军131件、神农架123件。

    上述数据表明:全市两级法院上半年结案率均不太理想,无论是中院还是基层法院,结案上升幅度均低于收案上升幅度,全市半年积压案件达5138件。在收案呈上升趋势情况下,下半年全市两级法院结案压力较大。

    二、各类案件情况分析

    (一)刑事案件

    1、数量分析

    (1)收案情况:全市法院共收各类刑事案件1111件(中院194件),同比下降9.99%,其中刑事一审案件945件(中院28件),同比下降2.98%;刑事二审案件166件,同比下降17%。从地域分布情况看,当阳、枝江、宜都、兴山、点军、猇亭、坝区、葛洲坝8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猇亭,达46.43%;西陵、伍家岗、夷陵、秭归、长阳、五峰、兴山、神农架8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伍家岗,达27.78%。

    (2)结案情况: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67件,同比下降13.13%;结案率78.04%,同比下降6.97个百分点;未结案件244件。其中刑事一审案件729件(中院19件),同比下降13.21%,结案率同比下降9.10个百分点;刑事二审案件138件,同比下降12.66%,结案率同比上升4.13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情况看,西陵、夷陵、长阳、远安、神农架5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神农架,达81.82%;点军、猇亭、坝区、葛洲坝、当阳、枝江、宜都、秭归、五峰9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当阳,达35.51%。伍家岗、兴山两地结案数同比持平。

    2、案件特点分析

    (1)从一审案件类别看,侵犯财产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突出。以上两类犯罪共收案657件1102人,分别占一审案件70.19%和72.64%。其中侵犯财产犯罪收案388件713人,占一审案件41.45%和47%;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69件389人,占一审案件28.74%和25.64%。侵犯财产犯罪中,盗窃犯罪占首位,共收案232件388人,占侵犯财产犯罪中的59.79%和54.4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中,故意伤害犯罪占首位,共收案209件310人,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的77.70%和79.69%。

    (2)从一审收案数量看,贪污贿赂犯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收案呈上升态势,其它类别犯罪均呈下降态势。收案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受贿罪,共收案26件32人,与去年同期11件11人比分别上升136.36%和190.91%。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收案12件25人,与去年同期24件48人比分别下降50%和47.92%。

    (3)从一审生效判决罪犯身份情况看,农民与无业人员犯罪突出。以上两类罪犯共799人,占78.95%。其中农民428人,占42.29%;无业人员371人,占36.66%。农民罪犯中,民工131人,占30.71%。

    (4)从罪犯身份看,民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犯罪呈上升态势,其它身份人员犯罪呈下降态势。民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罪犯同比净增27人。民工犯罪类型主要集中“两抢”、盗窃及故意伤害四类犯罪,以上四类犯罪共89人,占67.94%。

    (5)从罪犯作案年龄看,未成年人的罪犯呈下降态势。18岁以下罪犯88人(14岁以上16岁以下7人),占8.7%,同比减少51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两类犯罪,共7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的86.37%。

    (6)从罪犯性别情况看,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女性罪犯51人,同比净增加39人,增幅比例达121.88%。女性犯罪共涉及17类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伤害和盗窃两类犯罪,共27人,占女性犯罪的52.95%。

    (7)曾犯罪或曾劳动教养的人员犯罪呈上升态势。以上两类人员罪犯150人,同比净增23人;其中累犯89人,累犯净增9人。累犯重新犯罪主要集中于盗窃罪,共59人,占累犯的66.30%。

    (二)民商事案件

    1、数量分析

    (1)收案情况: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423件(中院1074件),同比上升39.48%。其中民商事一审案件7550件(中院201件),同比上升28.97%;民商事二审案件873件,同比上升50.78%。从地域分布情况看,全市除五峰外,其余15个基层法院民商事收案均呈上升态势,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为伍家岗和当阳,两地上升幅度分别达到68.77%和65.72%,收案数净增了207件和322件。

    (2)结案情况: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936件,同比上升15.66%;结案率58.61%,同比下降7.74个百分点;未结案件3487件。其中一审案件审结4377件(中院80件),同比上升13.22%,结案率同比下降8.07个百分点;民商事二审案件559件,同比上升39.05%,结案率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情况看,全市除秭归、五峰两地外,其余14个基层法院民商事结案数均呈上升态势,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当阳,上升幅度达64.88%。

    2、案件特点分析

    (1)从收案类别看,合同纠纷案件比重较大,增幅明显。全市共收一审合同纠纷3156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41.81%,同比净增了1043件;二审合同纠纷437件,占二审民商事案件50.06%,同比净增了436件。一审合同纠纷案件中,又以借款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为主要类型,借款合同纠纷收案958件,买卖合同纠纷663件,两类案件占一审合同纠纷案件的51.37%。

    (2)从收案数量看,以劳动合同为代表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上升态势。一审劳动争议案件435件,同比净增了238件,增幅达120.82%;二审劳动争议案件63件,同比净增63%。劳动争议案件上升过程中,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剧增是一个显著特点。一审共收集体劳动合同纠纷案55件,去年同期为零。

    (3)从结案方式看,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呈上升态势。一审调解结案1996件,撤诉结案1131件,两项相加同比净增681件,调撤率71.45%。二审调解结案89件,撤诉结案120件,调撤率37.39%。

    (4)从中院二审结果情况看,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均呈上升态势。二审共改判65件,同比净增23件,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改判率1.52%;发回重审99件,同比净增39件,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发回重审率2.31%。

    (三)行政案件

    1、数量分析

    (1)收案情况: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48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239件),同比下降20.79%。其中,一审案件85件(中院4件),同比下降22.73%;二审案件24件,同比下降25%。从地域分布情况看,西陵、伍家岗、猇亭、葛洲坝、当阳、宜都、秭归、远安、兴山、长阳10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当阳,达79.49%;点军、坝区、夷陵、枝江、五峰、神农架6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夷陵,达157.15%。

    (2)结案情况: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0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同比下降15.97%;结案率56.09%,结案率同比上升2.24个百分点;未结案件148件。其中,一审案件63件(中院1件),同比下降25.88%,结案率同比下降3.16个百分点;二审案件14件,同比下降44%,结案率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行政非诉执行案123件,同比下降3.91%,结案率同比上升5.75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情况看,伍家岗、葛洲坝、当阳、宜都、兴山、长阳、五峰7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当阳,达83.34%;西陵、坝区、夷陵、枝江、秭归、远安、神农架7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夷陵,达116.67%;点军、猇亭两地结案数同比持平。

    2、案件特点分析

    (1)从一审收案涉及领域看,土地、城建、劳动保障等三个部门为主要涉案部门。共收上述三个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8件,占40.38%。其中,劳动保障部门11件、土地部门9件、城建部门8件。

    (2)从一审收案数量看,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部门涉案呈大幅下降态势。劳动保障部门同比净减少31件,减幅达73.81%。工商部门同比净减6件,减幅达60%。

    (3)从一审结案方式看,撤诉为主要结案方式。通过法院的协调工作,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37件,占58.73%。

    (4)从中院二审结果看,维持原判为主要结果,表明行政一审质量较好。二审后维持原判11件,占二审案件总量的78.58%。

    (四)执行案件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34件,同比上升29.93%。其中,中院145件,同比上升10.69%;基层法院3189件,同比上升30.97%。从地域分布情况看,西陵、猇亭、坝区、葛洲坝、夷陵、枝江、当阳、宜都、长阳、五峰10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当阳,达138.58%,收案净增了273件;伍家岗、点军、秭归、远安、兴山、神农架6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伍家岗,达26.19%。

    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040件(含非诉行政案件),同比上升34.74%;执结率61.12%,执结率同比上升了2.19个百分点;未执结案件1240件。其中,中院执结91件,同比上升37.88%,执结率同比上升12.38个百分点;基层法院执结1949件,同比上升34.60%,执结率同比上升1.65个百分点。从地域分布情况看,西陵、伍家岗、猇亭、坝区、夷陵、枝江、当阳、宜都、长阳、五峰、远安、神农架12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当阳,达246.73%,结案数净增了264件;点军、葛洲坝、秭归、兴山4个基层法院结案数同比呈下降态势,下降幅度最大的为点军,达44.18%。

    (五)审判监督案件

    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38件(中院123件),同比上升53.33%;受理再审案件84件(中院58件),同比下降2.38%;受理减刑假释案件130件,同比下降7.15%;未收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净减少2件。

    全市法院共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8件(中院84件),同比上升78.18%;结案率78.18%,结案率同比上升23.85个百分点;未结案件40件。审结再审案件38件(中院28件),同比下降32.14%,结案率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30件,审结数同比下降7.15%,审结率100%,同比持平。

    上述数据表明:2008年上半年,除刑事、行政审判条线外,全市法院其它审判、执行条线的任务总量均呈一定幅度上升态势,特别是民商事审判条线上升幅度较大。下半年,民商事领域结案压力较大。

(执笔人:王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