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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时间: 2016-12-29 13:03 来源: 政治部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市级国家审判机关,在宜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其主要职能是审理属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一、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等各类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

我院于2001年5月整体迁入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现址办公,占地面积68亩,主楼为11层现代简欧式建筑,建筑面积18000m2,另建有独立的诉讼服务中心2700m2,审判法庭专楼12000m2,共计32700m2。下辖16个基层法院(代管神农架林区法院),辖区面积2.43万平方公里、人口423万人(含神农架林区3253平方公里8万人),是全省管辖基层法院最多的中院。中院核定院领导职数7个,包括院长1人、副院长4人、派驻纪检组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另有享受院领导待遇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核定内设机构24个、二级事业单位1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不含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处、信息技术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科、诉讼事务服务中心(二级事业单位)。人员定编197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86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编人员183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73人,事业编制10人)。中院在编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82人,占99.45%;中共党员160人,占87.43%;员额法官66人,占36%(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5.48%)。全市法院每年平均审执案件近5万件,其中中院约6000件。

近几年来,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坚持政治建院、审判立院、人才强院、文化兴院、科技促院、从严治院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取得积极成效。

  

    本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

    邮编:443000

    院办电话:0717—6330246

    传真电话:0717—6341630

    官网地址:http://ycfy.hbfy.gov.cn/

    官方微博:新浪@宜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