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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时间: 2020-08-14 17:40 来源: 宜昌中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务事项的通知》《宜昌市法院系统2020年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等规定,定于近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报考宜昌市法院系统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45),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时间

820日(星期)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场14:00~14:45),共377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060101060102职位

第二场15:00~15:45),共355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060103060104职位16人),宜都市人民法院060201060202职位(64人),枝江市人民法院060301060302职位(61人),当阳市人民法院060401060402职位(55人),远安县人民法院060501060502职位(70人),兴山县人民法院060601职位(36人),秭归县人民法院060701职位(53人)

第三场16:00~16:45),共357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60801060802职位(55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060901职位(27人),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061001061002职位(116人),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061101061102职位(159人)

第四场17:00~17:45),共287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061201061202职位(116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061301职位(18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061401职位(24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061501061502职位(46人),葛洲坝人民法院061601061602职位(63人),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061701061702职位20人)。

三、测试地点

三峡大学科技w6区语言示范中心。

图片1.jpg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计分标准

140个正确字/分为100分基准、60个正确字/分为6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5分。对高于60个正确字/分、低于140个正确字/分的,按此标准进行百分制折算;对超过140个正确字/分的,按100分计。例如:某考生打字速度为8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其百分制成绩为60+80-60×0.5=70分;某考生打字速度为150个正确字/分,折算后为100分。

七、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要求与笔试相同,考生自备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不另行打印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测量体温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4.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各场考生应当在所属场次测试开考前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试须知(附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附件:

宜昌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docx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