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多措并举 备战“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这次全省“集中清积”活动的目标有三个,一是执结所有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的案件;二是大幅减少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三是探索建立执行联动工作长效机制。清理积案的重点主要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涉及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等。
    按照“集中清积”活动的要求,宜昌中院迅速成立了法院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工作。
    一、认真摸清积案底数,准确上报,不漏一案。通过采取与执行卷宗对照、借助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措施下大力气彻底对本院执行案件进行了逐一排查,准确统计中止、发放债权凭证等未结执行案件的底数,建立执行积案台账,并逐案登记造册、制表于8月20日上报省院。经清理,全市法院共有执行积案6376件,未执结标的额为148274.48万元。其中,有财产案件数469件,重点清理案件数629件。宜昌中院现有执行积案190件,未执结标的额为72137.93万元。其中,有财产案件数57件,重点清理案件36件。另外,宜昌中院还精心选择了1件执行阻力大的执行积案上报省院,请求督办。
    二、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清理积案的工作机制。根据最高法院部署,宜昌中院划分四阶段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对清理出的190件执行积案逐案填写基本情况表、逐案定承办人,定执行方案,定执行期限,定包案领导。对190件执行积案通过分类研究,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措施。对重点清理的36件积案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57件积案紧密跟踪,一周一公开执行进展,一周一制定工作任务,形成了清理积案的工作机制。
    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外部支持,为“集中清积”活动营造良好氛围。8月25日,裴缜院长、秦大常副院长向市政法委专题详细汇报了全国、全省“集中清积”活动精神和全市法院“集中清积”活动的部署、方案、建议。市委政法委将加强对执行积案的协调和督办,帮助法院加强与政府、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了执行合力。排除“集中清积”活动中的阻力、干扰,尽全力支持法院做好“集中清积”工作。
    四、强化执行综合保障,为清理积案活动创造有利条件。这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要举全院之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中院院党组充分考虑清理积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到执行庭,以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力量。另外,还补充配置了1台车辆、照相、复印等设备。为积案清理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