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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监督员和民营企业家相聚法院话发展

宜昌中院举办首届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座谈会

时间: 2023-10-31 14:33 来源: 研究室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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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027日,宜昌中院联合市工商联举办首届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座谈会,集中聘任10名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通报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面对面听取特邀监督员、企业家朋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就相关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思路举措。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民营企业家代表、中院相关院领导,立案一庭、民二庭、审管办、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士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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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举行首届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孙惠波为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李强、殷书国、李靖等10人成为全市法院首届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座谈会上,各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踊跃发言,就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企业与法院沟通联系渠道等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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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省政协委员  殷书国

全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解决“破产难”、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成绩来之不易。从受聘为首届人民监督员到首届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我深感荣幸。今后,我将紧密结合工作中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问题,认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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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政协委员 李靖

全市法院推出网上保全等便民措施反映司法效率有了很大提升。我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履行监督员职责中切实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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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仙桃商会名誉会长、湖北永信机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启清

建议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促进有企业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妥善化解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纠纷,增强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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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委员会湖北省宜昌市负责人  罗晓艳

全市法院着力诉前调解类型化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0.5%,成绩十分可观。希望全市法院针对涉企矛盾纠纷,加大多元化解力度,提高案件化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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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营商办)干部  程鹏

中院牵头“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逐年进位,不少改革项目被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希望全市法院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进位,加大先行区创新项目创建和推广工作,争取探索更多的宜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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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千”办干部  余娇娥

今年“双千”平台新开设法治问题线索收集通道,主要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治问题,建议法院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更广泛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作为特邀监督员,我将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为宜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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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花香集团总经理  曾洋

稻花香集团的发展离不开全市两级法院一以贯之的支持,法院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正常发展。同时,法院在帮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维护企业商标商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建议法院继续加强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和企业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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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李仕群

建议民营企业严守法律底线,坚持诚信经营,合规经营。要多渠道搭建民营企业与司法机关沟通桥梁,建议司法机关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预防纠纷和违法犯罪上发挥更多作用,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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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沃东建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加超

中院在企业资质增项、税收返还兑现、项目开工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帮助,用有温度的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期望中院继续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帮助。

会议指出,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重磅文件,作出重大部署,最高法院也出台指导意见,全市法院要见行动,迅速跟进,通过进一步扩大外部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开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全面梳理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得失,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精准地制定完善工作措施,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会议强调,法院要担当作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能动司法化解纠纷,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现代化审判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把司法审判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好,努力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帮助企业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要严格保护增强信心,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以法治的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要坚持善意文明保障发展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尽量采取善意文明的司法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司法行为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生存发展创造更好的司法环境;要强力执行维护权益,灵活采取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预审计、预纳入失信名单、预限制消费“六预”工作措施,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绝不让“老赖”一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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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波专门对加强监督工作提出期望,希望各位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发挥各条线、各领域经验优势和自身优势,在监督法院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和解读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争取各方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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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强调,要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用良法善治做好凝心聚力、助推发展的新文章;要以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部署为抓手,在探索新时代工商联创新发展中展现法律服务的新作为;要以深化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为依托,汇聚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新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