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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成功化解老大难上访再审案件

时间: 2008-08-15 15:24
    近日,宜昌中院依法对宜都市旅游局与宜都市银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都清江明珠素质教育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宜都市五眼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财产赔偿纠纷再审一案进行调解,成功地执结了该起案件。

    该案始发于2005年年初,历经点军区人民法院和中院两次审理(一审、二审、重审、二审),宜都市旅游局仍不服判决申诉再审。该案涉案标的达2360000余元,涉及到宜都市和五眼泉乡两级人民政府、多个企业、众多职工的利益,案件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宜昌市委领导的广泛关注。宜都市银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孙承华在再审期间除长期在宜昌中院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上访外,还多次入省、进京上访,其妻多次扬言自杀要以死相拼赢得官司。

    6月初,上任伊始的宜昌中院党组书记裴缜同志召集审判监督庭庭长以及案件承办人等,听取了关于该案的案情汇报,要求审判监督庭务必想方设法调解结案。副院长李兰芳、审判监督庭庭长余焕春、副庭长廖声学等多次到宜都市陆城镇找案件当事人作调解息诉工作。宜都市人民法院院长朱伟春同志也多次主动地疏通当事人的思想,并积极争取到宜都市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在前期说服、调解初见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审判监督庭于再次组织合议庭成员及原审承办人一起赶赴宜都法院,召集到各方当事人进行座谈,继续耐心细致地作各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经过数小时的漫长调解,终于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由宜都市旅游局给宜都市银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赔付财产损失费共计2000000元(一个月内付清),宜都市旅游局撤回再审申请。至此,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老大难再审缠诉纠纷案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