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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注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时间: 2019-08-16 17:04 来源: 远安法院

诉讼标的74万余元,双方当事人相隔900多公里,仅立案2天,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就成功调解结案。“感谢法官让双方企业消除误会,我相信我们双方企业会更加珍惜这份友谊。”8月13日,从安徽赶来的企业负责人动情地说道。

原告安徽省某企业与被告远安某化工企业是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合作多年,一直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各类型号高铭球耐磨产品。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近年来被告公司因营业困难出现资金链紧张,余欠74万余元货款未按期支付。双方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到起诉到远安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余欠货款。

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刘杨拿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企业,因为诉讼来回奔波不易,并鉴于目前被告经营确实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问题导向与效率导向原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积极协调双方在第二天进行面对面沟通,由于先前双方沟通存在误解,大家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场面一度陷入混乱。刘杨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诉,耐心地向双方不断做工作,大家企业合作多年,在市场经济大潮里风风雨雨携手度过许多难关,这次对簿公堂,只是因为前期双方没有及时沟通导致,现在大家坐在一起,及时消除隔阂,双方还是好伙伴,而且现在被告公司正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未来发展前景可观,双方以后的合作机会会越来越多,希望大家都认真考虑下,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成功,既为外地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又从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际出发,保护了本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实现了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利民便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