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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贵在“接地气”

——一名基层小法官的司法生活感悟

时间: 2013-04-12 14:47 来源: 夷陵区人民法院

   几年前有首歌唱得很红,叫做《隐形的翅膀》,如果真的存在一双时刻伴随我们的隐形翅膀,我想对我们法律人来说,它应该叫做法律思维。

   至今记得在法学院的第一堂法理课一名老师说过的话,大意是:“你们学习法律,就是要将你们头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维全部拿走,在这四年的法学训练中拥有真正的法律思维。” 那时候对法律思维的理解,往往是工具意义上的,它意味着丰富的法律知识,规范性、逻辑性的思维模式以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当我后来有幸成为一名基层法官,在基层法庭的四年多以来,我开始对“法律思维”这个词有点隔膜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对它的思考。在成为一名基层法官之前,我们通过了这样那样严密的法学思维训练,我们成为一名法官之后,我们见识了各种五花八门的矛盾和纠纷,或许我们天性中的那份天真和浪漫会逐渐褪去。但是,法学毕竟不是一门纯粹的技术,在法律的乐谱上依然跳动着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这样一些令人向往、充满温情与浪漫的音符。

   如果法官是一部会说话的法律,那么在基层法庭,年轻的法官们应该学会的第一课是:识趣的避开满脑子法律知识带给你的优越感。否则,你永远不可能进入属于你的角色。纯粹的法律知识已经无法完美的解决问题。无论我们的眼睛看的多远,我们的双脚都不可能离开这片现实的大地。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中,如何传达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态度、理念甚至目的,找到在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平衡之道,考验的不再是知识、学说,而是智慧。在当前面临的社会生态与政治生态下,对法律的运用已不仅仅需要精准的法律知识,更需要良善的常识。不仅需要完美的解释法律,更需要真正的人文情怀。法学既是一门治国之学,更是一门生活之学。法律虽是刚性的,但并不总是“冷酷无情”,法律条文虽然显得刻板和机械,但它却总是与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紧密联在一起。因为法律本身就饱含着对人性、对现实和对生活的关怀。

   在基层法庭待久了,会令人更加懂得 “公门里面好修行”的道理,因为对弱势当事人一点小小的理解和关怀,可能就是一个大大的善缘,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可能就收获一份难得的信任。在这里,让当事人见识法官的威严,一点意义都没有,远远不如让他们信任你的人品。当年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我们学习的是各种“缤纷”的案例,而当自己真正开始在基层办案的时候,我们接触的往往是每周两次以上的离婚案件。是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的当事人当你怀着善意去了解他们,他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发泄愤怒和不满,这种无法获得对等尊重的情况,也需要长久的去习惯。显然,慈悲的对待当事人并不是最有力量的劝解,但最后,抛开我们身份的标签,回归到人与人之间,慈悲恐怕是促使我们去化解矛盾、追求公平正义的一种本能的动力。当你意识到这世上的某一个人真的需要你去带给他公平、正义和希望,那种自然而然的神圣就像一种简单质朴的信任,令人不忍辜负。孔子言“君子不器”,作为法律人,也不应该仅仅成为只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才。因为法律蕴藏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它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使命,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理想。只有将这份法律梦想真正融入我们的人格,才能守护好我们最初的信仰。

   卢新宁在北大中文系2012年毕业典礼上致辞中说:“我唯一的害怕,是你们已经不相信了,不相信规则能战胜潜规则,不相信风骨远胜于媚骨。你们觉得追求级别的越来越多,追求真理的越来越少;讲待遇的越来越多,讲理想的越来越少。请看护好你曾经的激情和理想。在这个怀疑的时代,我们依然需要信仰。” 是的,尽管学习法律可能会带来巨额的财富和高端的权力,但这些都将成为法律与正义的仆人。

   最后,借用一部好看的电影《当幸福来敲门》来给这篇文章结尾:“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好好守护它。”与所有奋战在基层的法官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