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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庭审点评相结合,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时间: 2019-09-19 11:11 来源: 行政审判庭

9月11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示范庭活动,为行政执法部门上法治课。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一彬及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三十余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执法工作人员和受邀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共计八十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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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行为是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局认为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建设行为有两项,其一,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伍家岗区某小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钢架结构铁艺车库一层,面积912.14平方米;其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面积1295.5平方米的四层框架结构房屋,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但该临时建筑超期未拆除,且未重新办理手续。故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某房地产公司自接到该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前述违建房屋及铁艺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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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向伍家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伍家岗区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向宜昌中院提起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开庭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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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市中院副院长王春晖以案释法,对庭审情况和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点评。他指出,该案争议主要集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此外,由于涉及利益主体较多,审判人员应该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慎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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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彬副秘书长指出,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离不开法律,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全体行政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法治的重要性。他提出,行政工作人员要将法治作为信仰和习惯,从自身做起,积极传播法治意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系统全体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尤其是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严格法律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合理规避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结合本次庭审,郭一彬副秘书长对全体旁听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要将本次庭审情况向系统一把手汇报,并以案说法,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在系统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要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行政部门要率先垂范,不仅要做懂法守法公民,还要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本次庭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庭审规则,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庭审结束,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全体旁听人员一致认为,庭审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增强了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法庭对外开放力度,通过庭审观摩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和应诉等相关行为进行规范,推动宜昌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