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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时间: 2007-03-12 14:52
    3月初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表彰大会上,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的称号,也是湖北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该庭共有19名法官,其中女法官10人,占全庭法官总数的53%。近三年以来,宜昌中院民一庭共审结民事案件2581件,调解1301件平均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0.4%,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自2003年以来该庭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2005年被宜昌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同年被湖北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评为“巾帼示范岗”;2006年被评为全院文明庭室;民一庭支部自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被院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6年被宜昌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副庭长苏卫华被省高院、省妇联联合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和“三八红旗手”;审判员刘强被评为全市办案能手和市级劳动模范;审判员朱晓玲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和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