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不交房?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强制执行!
10月11日上午,猇亭法院执行干警在区人大代表冯金玉、政协委员张登鹏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对某新村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彰显了司法权威与强制执行力。
此次腾退房屋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夫妇因未依约偿还张某借款被诉至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王某夫妇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法院依法对王某夫妇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一拍、二拍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其同意接受以物抵债。
期间法院多次通知王某夫妇迁出并腾退案涉房屋,但王某夫妇拒不配合。此后,法院又依法发出腾退公告,告知其腾退时间和拒不腾退的后果,但被执行人拒不接听电话、拒不接受法院传唤、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因多次沟通协调未果,为保障胜诉人权益,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行动前,执行局制定了房屋腾退预案和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将责任与分工明确到每一位干警,确保顺利安全交付。
当天上午9点,执行干警按计划到达执行现场,宣布完强制执行纪律及注意事项后,强制腾退行动正式开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见证下,执行人员现场清点屋内物品并登记造册,执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行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得知法院在对房屋强制腾退,被执行人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配合处置屋内财物,申请执行人同意暂时保管屋内物品,等待被执行人回来协商处置意见。执行干警在清点完毕后将房屋钥匙交接给申请执行人,腾房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