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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文化兴院战略 打造文化精神高地(刊首语)

时间: 2012-01-13 15:53
    宜昌中院在2006年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基础上,院党组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文化强院和创建“群众满意、全国一流法院”的跨越式发展目标,持续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2011年11月,宜昌中院荣膺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这是多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上级法院部署、坚持文化兴院文化育人战略、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取得的硕果。我们要努力巩固和提升我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品牌,稳步扎实整体推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打造法院精神高地,统筹推进文化建设,确保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院司法能力为立足点,按照法院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法官、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为全市法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二、以人为本,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法官、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激发法官、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法官、干警全面发展。服务中心,全员参与。将法院文化建设置于审判执行工作发展全局,坚持全员参与,强化法官、干警主人翁意识,在提升个人文化品位的同时,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环节。继承创新,分步推进。学习借鉴外地法院文化建设先进经验,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本院文化建设内容和载体,制定可行规划,分步骤、分阶段地有序推进,努力形成本院文化特色和亮点。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法院文化建设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和党建、队建的实际,确定文化建设要点,量力而行。保障专项经费,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确保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努力打造法院文化精神高地。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全市法院打造成为具有现代法治精神和时代特色的文化强院,力争有更多法院进入全省、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行列,初步形成精神高地。

    (一)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每年定期研究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将文化建设纳入全院工作规划,纳入全盘工作定位和布局。同步建立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为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奠定机制基础。

    (二)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牢牢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公正、清廉、卓越、奉献”宜昌法院精神,用核心价值观全面统领审判执行、司法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法院工作,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文化载体和品牌进一步丰富。以法院精神文化引领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协调发展,努力使法院文化内容不断丰富,文化载体不断拓展,文化品牌不断涌现,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法官需求,更加符合审判执行工作、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四)文化软实力作用更加凸显。法院文化的渗透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大幅增强,法院文化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作用充分发挥,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创先争优意识不断增强,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和建设群众满意、全国一流法院提供强大动力保障和良好的文化环境。

    (五)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高。突出我院地处荆楚和三峡地区的文化特色,适应宜昌创建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以及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要求,不断增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法院跨越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尊荣感,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人人乐于参与”的良好局面,使文化建设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劲足”良好态势,实现文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