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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政治建院方针 强化执政能力建设

时间: 2005-08-04 10:48










  为了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创建“模范法院”活动的通知精神,宜昌市中级法院党组始终把争创全省法院系统“模范法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大目标,不断加大了创新和创建的实践。一年来,特别是最高法院肖扬院长今年6月视察宜昌法院工作以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按照肖扬院长关于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一流法院的指示,着力高扬政治建院的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执政能力建设和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及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通过抓班子、强骨干、带队伍、转作风、树形象等积极措施,有效地推进了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使法院争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争创为目标,不断加大了组织动员力度

  近些年来,宜昌中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广泛开展争优创模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肖扬院长 关于宜昌法院要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一流法院的指示精神,中院党组明确把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模范法院作为法院建设的重大目标,多次研究部署法院的争创工作,明确提出了以争创为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并在法院上下进行了广泛深入地组织动员。年初,围绕争创全省模范法院、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和“五好”党组织等目标拿出了总体争创方案,强调全面争创,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努力以争创促进法院的全面进步。为此,法院专门作出了《关于突出政治建院大力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0项措施,强调把创建“五好”班子、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作为坚持政治建院的龙头来抓,通过组织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深入地动员部署,围绕法院争创全省、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一流法院,争创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目标,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活动,集中围绕“法院搞创建,我该怎么办?”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讨论和思考,从院长到普通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大讨论活动,使大讨论活动成为一个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和思想发动的过程,成为每个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牢固树立创建意识的过程,成为激励热情、振奋精神、昂扬斗志的过程,成为集中群众智慧、开拓思路、找准位置、确立创建目标的过程,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迅速形成了一个上下共议创建方案、人人拿出创建措施、个个力行争先晋位的积极局面。

  二、以领导班子和支部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争创的组织力量

    中院党组在分析法院争创工作形势中意识到,法院争创全省模范法院,关键在于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要过硬,重点在于党支部书记要配强。为此,院党组明确提出领导班子要在争创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把党组自身建设成“五好”班子的目标和措施,强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力,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时代课题,突出政治建院的思路,着重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促进和充分发挥党组一班人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转变作风、廉洁自律上的表率作用,使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此,党组从四个方面认真查找了差距和问题,提出从班子自身抓起,从点点滴滴入手,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党性、党风方面突破,作出了关于“严明纪律、廉洁从政、转变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的“五项”对外公开承诺。一年来,班子建设得到了积极促进和加强,一班人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班子成员无违纪、无举报,为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受到法院内外广泛的好评。

  在抓班子的同时,中院还突出强化了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把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作为争创活动的重要措施来抓。年初,按照“把支部建在庭上”的考虑,重新调整增加了党支部的设置,在主要业务庭室单独设立党支部,使党支部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现在的14个,并且积极尝试在主要庭室党支部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把7名政治素质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县级干部选配为专职支部书记,突出加强审判一线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此,机关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发挥机关党支部书记政治带头作用的通知》,强调支部书记作为支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六项职责,充分发挥“四个带头”作用。通过这种积极的组织措施和实践创新,有效地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法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日趋深入扎实,党员干部的素质和精神面貌得到广泛地促进。一年来,党员干部中坚持公正办案、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观念在实践中不断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在平凡岗位上坚持司法为民的各类典型不断涌现,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给法院写感谢信、送锦旗的多了,举报反映干部办案作风和廉洁问题的大幅度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36•8%)。杨云先、张晓霞、吴志敏、王四昌等一批党员先进典型受到市直机关和媒体的宣传表彰,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不断受到社会群众的积极评价。

  三、以学习教育为切入点,努力丰富争创的形式内容

  为了把争创活动扎实引向深入,中院党组紧紧抓住学习教育这个切入点,不断加大了学习教育力度,积极丰富了学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争创活动更加经常,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首先,法官队伍的学习更加规范系统。年初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及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对全年的理论学习进行了具体安排,坚持党员干部每月利用两个星期六休息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考勤、有奖惩。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法院固有的工学矛盾,有效保证了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同时,法院给每个党员干部配置了办公学习电脑,实现了与省院的直接联网和全员的电脑培训,重要的学习内容和教育资料实现了网络化传播,党员干部可以随时利用午休和空余时间在网络上查看多媒体学习资料,党员干部业余时间学习的机会和手段大大增强,学习的风气和效果也日益强化。大多数党员干部已适应了学习办公的电脑化和网络化形式。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作笔记、带头发言、带头调查研究,并积极参加市委和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全年下基层进行调查研究都在两个月以上,每个同志都完成了学习体会并有调研文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在全院得到积极落实。此外,中院还组织174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法院内外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学习。

  其次,法官队伍教育更加深入扎实。上半年,我们根据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着力增强干警执法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紧接着,又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四项教育,一是司法为民教育;二是司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教育;三是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四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中院结合自己的实际,用三个月时间认真开展了三项活动,即广泛开展学英模、争当好法官活动;开展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大讨论活动;实施四项专项检查活动。在三项活动中,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任长霞、周国知和蒋庆等先进典型事迹,通过读报纸、看录象、谈体会、搞演讲、办专刊等多种形式,使教育活动更加丰富生动。“十•一”期间,中院还举办了全市法院国庆文艺汇演,集中展示了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和法官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同时,中院还在全市法院的优秀法官、工作标兵中推荐了吴遵玉、郭朋翠、杨云先等于6名典型代表,组成了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中院和全市各基层法院进行了巡回报告,在法院内外引起了积极的反响,进一步掀起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创模的实践热潮。

  其三,机关政治建院的环境和风气日益浓厚。围绕争创全省模范法院,中院不断加大了政治环境的营造,努力造就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 “优秀法官”、“工作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知名法官”、“精品案件”、“五好”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七•一”表彰了4个“五好”党支部,15名优秀党员,5名党务工作者;推荐了1个支部、1名党员和1名党务工作者受到市直机关工委的表彰;每年度工作总结还要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使不同岗位上的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争创目标,都有自己的学习样板,着力营造一个为法院建设“争先进光荣、不进取可耻”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共同参与政治环境的设计和营造。年初,政治部就组织党员干警开展“政治环境设计”、“党员论坛”、“法官论坛”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发动,号召党员干部对法院政治环境的营造提出自己的设计方案,提供有关的格言警句,广大党员干部都积极参加了有关的问卷调查,写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想法,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征集和评选之中,使环境设计成为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的营造过程;“党员论坛”、“法官论坛”也正在逐步展开,今年已有4、5名庭长、党支部书记先后走上讲坛,进行专题的学习交流,有效地引导了积极学习和修养的风气。此外,我们还把柴埠溪扶贫点作为党员干部进行“两个务必”学习教育的实践基地,每年都组织党员干部分批开展进村驻户活动;同时还经常开展进社区、上街进行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增强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感起到了有益地促进作用。

  四、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努力实践争创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争优创模活动中,中院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条主线,着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争创活动促进司法为民在审判中的落实,以司法为民的实践效果展示争创活动的积极成效,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日益得到广泛统一,法院的健康发展更加显著,业绩更加突出。

  一是把践行司法为民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今年在“执法为民”学习教育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中,中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找了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方式方法、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针对问题积极整改,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若干意见》,提出了40项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并通过狠抓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效果的提高,努力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保障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有关措施对指导和促进法官践行司法为民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在社会群众中也引起了广泛的好评。6月中下旬,我院在枝江市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现场会,交流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经验,对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7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并审议了中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落实司法为民情况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以争创促进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争创活动中,我们在规范一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突出加强了队伍和审判的管理制度,增强了党组决策和审判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工作机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得到积极促进,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更加有效。在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方面,不断完善了民主公开的选拔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从建立廉政教育谈话机制、审判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违法违纪快速查处机制、廉政保证金奖惩机制、廉政责任机制、经常性的督察机制等六个方面入手,努力探索建立“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同时还建立了干部考勤刷卡制度,以及法官职业道德考评制度,管理方法和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目前尚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信访接待、院长接待、首问负责等都有规范的制度;案件质量管理方面,实行案件“十率”指标考核、排名、通报制度,法律文书的多层次评查、评比、讲评、公示、通报制度,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审核把关制度,专家咨询组论证把关制度,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以及违法审判和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今年初,中院对去年全市法院办理的5件差错案件逐件进行了追究,分析了原因和责任。今年已评查通报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18件,确认、追究了个别基层法院的差错案件责任3件。

  三是审判工作在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上更加健康发展。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积极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和建设“和谐宜昌”的目标开展工作,较好地体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法院今年受案23490件,结案21870件,结案率为93•10%,结案标的为52•51亿元,执行率为88•99%。其中,中院全年受案2453件,结案1963件,与去年同比,受案上升20•90%,结案上升13•21%,结案标的为10•24亿元。刑事审判较好地坚持了严打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了危害社会稳定的暴力侵财案件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依法审判了经济犯罪的大要案,为维护稳定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民事审判积极贯彻了“多调少判”的要求,加大了案件的调解结案率、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并将调解结案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奖惩。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平均在40%以上,有的人民法庭调解结案率达到80%以上,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诉讼纷争。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组织了170多人的工作专班,集中处理涉讼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积极构建了信访申诉工作长效机制,复查化解了一大批老案,中院处理来信来访同比呈下降走势,初步出现了一个良性局面,有关工作得到省高院及有关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

  四是机关基础性工作不断保持了较好水平。办公环境的改造和办公条件的改善成效明显,为促进文明办案和方便当事人诉讼都有实际措施和积极进展,法院的环境和秩序得到社会的积极评价。信息工作保持全省法院第二名好成绩,2003年编发《宜昌中院简报》和《法院情况反映》90期104篇,被省高院、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转发57篇,采用率近55%,综合排名居全省第二。2004年编发简报和情况反映140期160多篇,被省法院采用70多篇,有望保持第二名的位次。全市法院全年有近200篇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法庭内外》等各级法学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获奖或被收录;每年都有作者出席全国和省级有关学术研讨会;从1998年至2003年,中院连续6年荣获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在全省名列前茅;选送的案例连续多年被最高法院采用且年均10篇以上,到2003年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144篇,采用率居全省第一,居全国中上水平,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发表宣传稿件180多篇,其中《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35篇,还与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和省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法制宣传节目8期。宣传稿件数位居全省法院前列。1993年以来4次被评为省级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保持了连续获得市、省级先进集体的荣誉,2004年11月又被市档案局推荐为省级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纪检监察工作、立案信访工作、计算机网络建设等也都受到省以上肯定和表彰。宜昌市中级法院作为三峡区域法治中枢的一个文明窗口正在积极健康地稳步发展,创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一流法院的争创活动正在掀起实践热潮,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日益显现,不断得到广泛好评。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黄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