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媒体聚焦1

宜昌中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发展创新研讨会

时间: 2010-04-21 14:59
    4月21日上午,宜昌中院在武汉大学三峡学术交流中心举办了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发展创新研讨会,宜昌市委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四十多家在宜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代表100多人参加座谈会,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刘建新、市委副秘书长冉锦成、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道忠到会并致辞,本地多家新闻媒体到会进行了采访报道。 

    刘建新副庭长在致辞中讲到:宜昌作为湖北省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要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保护,对于企业而言,要注意商标防御性注册和驰名商标认定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宜昌中院作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为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审理了包括枝江、萧氏、宁波太平鸟、《土里巴人》著作权、《中国长江三峡写真长卷》复制权纠纷案在内的一批案件。并在2007年经省法院报批、最高院批准,成为我省除省会武汉市以外第一个有权受理专利案件的地市州中院。到2010年宜昌市驰名商标有“安琪”、“稻花香”、“枝江”、“宜化”、“兴发”、“萧氏”、“”“华阳太阳能”等11件,其中萧氏是宜昌中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也是近三年来湖北法院认定的唯一一件驰名商标。2009年宜昌中院对卡拉ok侵权经营场所执行诉前证据保全,卡拉ok侵权经营场所侵犯著作权的证据保全案件在全国尚属首次,替补了我国司法实践在保护卡拉ok版权领域的空白。为此我们所有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官必须以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无畏的勇气、负责的态度、热情的工作,为企业服务,去赢得社会更多层面和更大范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共同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淑娴作了学术报告。从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讲述,为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部分企业交流发言。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李莉娥作《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发言》;中船重工集团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许家勤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发言;宜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昌林作《律师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与建议的发言》。

    最后,汪家乾副院长作了《以法律之名 护创新之火》的报告,认为召开宜昌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企业发展创新其目的是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努力营造一个鼓励科技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同时,他还风趣生动地讲述了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只能作用;二是依法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创建;三是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充分保护品牌权利人的利益;四十积极慎重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即使制止侵权行为;五是妥善处理好商业标示类权利冲突案件,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新闻媒体对企业家们进行了现场采访,大家纷纷表示,获益非浅,感触良多。今后要在工作中注重品牌建设,成立专门知识产权机构,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自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