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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风采 公仆楷模

时间: 2005-08-04 10:28
  张晓霞同志从1998年3月进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工作,历任监察室副主任、主任至今,已经7个年头了。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她凭着对党的忠诚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默默地谱写着自己不平凡的人生轨迹。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工作者”,她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所在单位赢得了荣誉和尊重,为宜昌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治素质过硬。1981年,张晓霞从部队转业进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后又被组织安排到监察室工作。军人的经历和部队的洗礼,赋予了她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张晓霞作为一名女同志,家里有丈夫和正在上学的女儿需要照顾,父母也年老多病,但在家庭和事业的天平上,她总是倾向于后者。担任监察室主任以来,她恪尽职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创人民满意法院为目标,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严肃法官纪律放在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中,她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法院指示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路线方针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她一方面出主意,想办法,为党组当参谋,另一方面自己带头实干。担任监察室主任以来,法院先后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队伍整训、一教育三整顿、警示教育、执法大检查、建立法官与律师隔离带、设立“高压警戒线”等各种形式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很多工作张晓霞都亲自动手,具体负责,她及时领会精神,汇集资料,起草文件,部署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她既为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查办重要案件,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都要认真阅卷,参与调查,找有关人员谈话,力求把事实搞清楚,把证据搞扎实,使有错误的同志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为了搞好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她每年都要深入到基层法院调研,了解情况, 2003年以来,深入到16个基层法院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达五个月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工作实绩突出。在工作中,张晓霞同志善于借鉴先进经验,总结工作教训,几年来,她与同志们一起逐步总结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开展二项服务,抓好三项工作,实现四项目标”的纪检工作思路,即:围绕党的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审判业务,抓好教育、监督、查处三项工作,实现无违纪案件、无违法审判、无重大事故、无不廉洁行为等四项目标;针对法院自身实际,更进一步提出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构筑一岗双责、教育、监督、查处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五项工程,从而使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系统化轨道,做到了任务清、目标明,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围绕上述工作思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建立起完善的一岗双责运行机制。全市法院党组党委高度重视,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都层层签定责任书,党风廉政领导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在教育制度上强调做到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在教育内容上做到五个必须,即:党和国家领导每年在中纪委上的讲话必学,中纪委全会和各级党委召开的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必须贯彻,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的纪检条规必学,有关违纪案件事件的通报必须传达,一年一度的队伍整顿必不可少;三是抓制度、抓监督、抓违法审判责任制追究,去年以来为全面纠正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解决严肃执法问题,经她本人具体操作,狠抓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制约、快速查办、廉政奖罚、经常性督察和党风廉政责任等六大机制;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违法违纪快速查处办法(试行)》等文件,有效地提高了全市法院干警严肃执法的自觉性;四是狠抓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法官纪律。1998年至2004年7月以来,她共办理信访初查案件218件,查处47件51人,收集线索审查1332件,追究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82件114人。在工作中,张晓霞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身先士卒,勇挑重担,2001年以来,中院监察室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5件,她本人参与办案50%以上;2002年在办理“708案件”时,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专案组调查取证,使法院内部的7名腐败分子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处理;2003年3月,在办理宋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时,由于部分法官工作失职、失误和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保全财产和担保物被当事人非法转移、隐藏,造成了较坏影响。当时,正置张晓霞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腰部骨折卧病在床,母亲也因脑溢血住院急需亲人照顾,接到组织安排,身为女儿的张晓霞设法安顿好老人,毅然投入到查处案件中。她不顾个人安危,连续一个多星期在武汉蹲点守候,终于协助公安部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追回保全财产和担保物,挽回了经济损失168万多元,也为法院挽回了声誉,全院上下都为她这种精神所感动。

  由于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党中央及各级纪委、法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宜昌市的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在逐步提升,2003年有关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的投诉比上年度下降了35%,2004年上半年比上年同期又下降  %。同时,她还善于探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今年她本人撰写的《浅谈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思路》、《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四个到位”》分别被市纪委《党风与廉政》、《宜昌审判》采用。

  三、廉洁自律表率。“打铁先要自身硬”。张晓霞深知自身不正不能正人、言传不如身教的道理,因此十分注重自身的廉政建设,时刻维护自身的廉政形象,力求作出表率。在查办违纪案件中,张晓霞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参加工作30年来,张晓霞同志保持了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爱岗敬业;为人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情;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关心下属。

  四、坚持原则树正气。办案中,张晓霞经常要面对一些不正之风的干扰。多年来,张晓霞同志干的虽然是“得罪人”的工作,却得到了同志们的理解和信任,为广大干警所拥护,每年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她所领导的监察室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二00二年度先进单位,本人被评为二00三年度的“优秀共产党员”,今年七月又被评为湖北省法院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