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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杨德芹

时间: 2020-08-27 15:07 来源: 宣传处 少审庭

按照《湖北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规定,葛洲坝人民法院作为湖北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法院之一,自202011日起,集中审理宜昌市城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第一审刑事案件。

826日下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晖一行5人前往湖北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走访了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杨德芹,征求了杨德芹代表对该项工作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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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杨德芹代表听取了宜昌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杨德芹代表对宜昌法院在上述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她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具有独特优势,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节约司法成本;有利于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利于统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尺度,实现均衡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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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芹代表就宜昌法院相关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切实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避免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探索和创新宣传方式,确保法治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在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过程中,要着力建设专业帮扶团队,紧密联系团委、妇联、教育、医疗等部门,邀请街道社区工作者、在职教师、退休公职人员以及心理咨询师等组建团队,加强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及教育帮扶,积极推动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有效帮助刑满释放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湖北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覃黎明参加了座谈。宜昌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宣传处、葛洲坝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