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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案涉金额逾千万,伍家岗区法院灵活执行为涉案企业留“活路”

时间: 2022-06-01 11:48 来源: 伍家岗法院

5月23日,伍家岗区法院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承办人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给被执行人容留一定的缓冲空间,为宜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存续保驾护航。

2020年,龙某(化名)因借贷纠纷将宜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公司)诉至伍家岗区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共计1000余万元,法院调解结案后,因乙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义务,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再次调解,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乙公司支付部分利息后便再无下文。

2022年2月,龙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乙公司在与西安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件中享有到期债权1000余万元的线索,根据龙某提供的线索,法院向西安某公司发出冻结工程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后得知乙公司已向审理该案的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伍家岗区法院又向该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终,在三峡坝区法院的协助下,1000余万元执行款于5月20日被顺利划扣到伍家岗区法院。5月23日龙某和乙公司到区法院协商后续事宜,乙公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急需资金发放工资、缴纳税款、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等,希望能保留一部分执行款,龙某因乙公司欠款时间较长、有两次和解但未履行义务的“前科”,存在诸多顾虑,想一次性将全部金额执行到位。在详细询问乙公司前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了解乙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后,案件承办人意识到,如果机械化地将所有款项划扣给龙某,虽然能结案,但将极大影响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了给乙公司留一条“活路”,承办人开始对龙某做工作,经反复劝说龙某最终同意先领取700余万元,将剩余的300余万元留给乙公司解决燃眉之急,保证乙公司正常运转,尚未执行完毕的款项由乙公司在6月30日之前偿还完毕。

调解结束后,乙公司提出当日急需缴纳一笔税款,承办人特事特办,经向院领导请示,当即联系财务部门给乙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当天下午便将300余万元执行款划扣到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