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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案件系列之二】“抖大师APP”诈骗案开庭审理!

时间: 2022-10-10 15:15 来源: 西陵法院

9月21日上午9时,西陵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杨某、熊某、田某四名被告人涉嫌诈骗一案。

此案系被告人利用“抖大师APP”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达五万多人次,涉案金额一千四百多万元

揭开“抖大师”骗人面纱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被告人杨某接触到网络诈骗APP“抖掌柜”后告知被告人赵某,随后赵某、杨某、熊某共同商定,仿照“抖掌柜”App开发、制作新的“抖大师”App网络平台,通过谎称该App系抖音合作平台,发布虚假的抖音点赞返利任务及高额返利吸引会员缴纳会员费、扩大充值规模,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实为金字塔式电信网络诈骗平台

2020年5月,“抖大师”App正式上线。被告人赵某、杨某、熊某通过朋友圈、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宣称注册“抖大师”App后,可通过该App链接在“抖音短视频”上做点赞、加关注等任务,来获取一定的佣金,以此诱使大量不特定被害人缴纳330元、660元、990元等3个不同档次的会员费,分别兑换成平台不同数目的金豆,每天分别完成11个、22个、33个任务,并规定完成一个任务会消耗一个金豆并获得1元返利,以每天消耗金豆的方式让会员完成指定任务,从而获取11元、22元、33元的返现。同时,为了增加该App的使用人数,获取更多的非法获利,该App还以会员拉人头入会有额外奖励和分红的方式,诱使部分会员将亲戚朋友等拉入该App注册会员并进行充值,来获得一定的提成返利,逐步形成了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平台,被告人赵某、杨某、熊某分工明确,通过控制、转移、挪用、占有被害人充值资金而非法获利。

2020年8月4日,被告人赵某、杨某、熊某在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后,为逃避打击,拟将“抖大师”App转让给被告人田某,田某在明知该App系网络诈骗平台的情况下,仍伙同被告人赵某、杨某、熊某参与“抖大师”App的诈骗活动至案发。被告人赵某、杨某、熊某在上述诈骗活动中骗取不特定被害人53177人次,共计人民币1467.801413万元,被告人田某骗取不特定被害人共计65.869663元。

本案虽然只有四名被告人,但犯罪嫌疑人在网络平台上采取了新型诈骗手法,诱使受害人误认为“抖大师APP”具有正规性和合法性,导致受害人数众多,诈骗金额极其巨大,案情特别复杂。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就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了各自意见。经过一天的审理,庭审圆满结束。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手机软件(又称APP)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重要载体之一。“四假APP”更是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所谓“四假”即运营公司假、法人假、高收益假、项目假。操盘者会注册一个皮包公司或假借其他公司名称,用以达到“APP是正规运营”的效果。之后再通过网站、微信群、QQ群等渠道进行推广以低风险、高回报等说辞诱导受害人下载。

提醒大家

1.不随意添加好友或群聊,不迷信所谓的“内幕消息”、“权威发布”等说辞,警惕其背后隐藏的利益或骗局。

2.切勿在来路不明的APP里进行投资。

3.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轻易涉及金钱来往,更不要轻易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

4.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