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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为一大事来
——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时间: 2026-05-08 09:21 来源: 中院办公室 常芳

“人生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陶行知先生这句箴言,道出了生命价值与事业追求的至高境界,也穿越时光,精准地映照在韩旭辉同志的生命轨迹上。

人物介绍

韩旭辉,原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3月,在准备第二天开庭工作时,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终年59岁。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韩旭辉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追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4年6月,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精业笃行、追求极致在平凡岗位践行非凡匠心

韩旭辉同志一生办理案件三千余起,每一件都不是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而是邻里摩擦的“鸡毛蒜皮”、家庭纠纷的“剪不断理还乱”、形形色色的合同官司。

然而,他所承办的所有案件当事人无一上访,没有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常对年轻人说:“我们手里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有人不解,重复性的琐碎工作如何谈得上精心经营?他却用一生的跋涉给出了答案:真正的极致恰在于甘坐旁听席先听百姓家常,先敲老百姓家门再去敲小法槌,先摸准了自己的良心再去倾听基层民心,先稳稳踩上公正轨道、再严谨开动效率快车。

法院和司法公正的形象是我们每一个法院人形象的具体表现,看似平凡的日常工作背后,是不平凡的职责与使命。作为法院干警,就应多一份克尽厥职的坚守、多一份用情用力的用心,把经手的工作办细、办实、办精,让法庭的内与外,都绽放出司法温度的光芒。其实,再微小的事务都潜藏着一粒金子——你把它磨亮了,它就足以化作头顶那一轮浑若清明的公正之月。

将心比心、情系百姓于平凡岗位传递司法温情

韩旭辉同志之所以被誉为“有活人感”的法官,根本在于他始终怀揣着一颗炽热的为民初心,真正做到了“将心比心”。他深刻理解,基层司法面对的大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但这些“小事”在群众眼中就是天大的事。

学习韩旭辉同志,就是要深刻领悟这种为民情怀的本质,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在看不见的细节中下足“换位思考”的功夫,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情怀,用心用情感受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不断创新和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人文的关怀。

韩旭辉同志有句话让我久久难忘:“功夫必须做在庭外,实在调解不成了再依法判决。”静心细想,办公室又何尝不是另一个“调解台”?当事人打来电话查询案件进度或反映信访诉求时,我的每一句回应,都是法院留给他的第一张面孔。一次耐心的接听,一趟主动的指引,或许就能消解当事人心中的焦躁与愤怒,让一条条涉诉纠纷的堵点尽早疏通。

清廉自守、公心至上在点滴间守护司法净土

坚守底线三十三年,韩旭辉同志向家人立下铁规:不见陌生人、不收他人礼、不提办案事。旁人问起办案请托,他永远只有一句话:“这个我不能说。”一个基层法官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把“无瑕”二字作为自己毕生的价值宣言,尤其在各种隐蔽人情和诱惑关系交织的法治一线,他的风骨值得每一位青年干警默然瞻仰。

作为办公室干警,我虽不直接参与案件审判,却身处统筹协调、参谋服务、后勤保障的关键枢纽,同样面临着诸多“微权力”的诱惑检视。我要学习韩旭辉同志那份对清正廉洁的坚持,面对各种试探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堵住可能渗入的私利渗漏,以清白底色成就坚实的人生支柱。守得住初心,担得起风雨,唯有这样方能无愧于胸前闪耀的法徽。同时,应保持火热的学习韧劲,利用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场景,精读司法规范文件、钻研保密技能,把对党的忠诚落实于机关内部的一页材料、一份表格,与全庭室一道做好司法公正的“幕后守夜人”。

如今山河依旧,法袍正新。我们怀念韩旭辉同志,更要成为韩旭辉同志: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用脚踏实地服务好大局、守护好群众,以永不懈怠的奋进姿态,把青春融入火热的新时代法治征程和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崇高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