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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执行虽难,胜在有心

时间: 2019-05-24 10:30 来源: 五峰法院

五月,正是槐花盛放的季节,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素雅的清香,沁人心脾。执行工作就像盛开的槐花,永远在旺季。天气一放晴,我们执行局二组的4人小分队便开车奔赴至250公里外的兴山县,执行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这起劳动纠纷案件是今年二月份分配到我手里的。该案原告张某某曾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在被执行人陆某某经营的火炉厂务工,计件工资3.5万元未按期支付。

接手此案,我第一时间和被执行人陆某某取得了联系。当时被执行人态度甚好,说一定配合我们执行工作,但因在外务工,需我们给他一点时间着手办理此事。我们便被其和善、坦诚的“软态度”所蒙蔽。

接连两个月,我不定期的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发短信,可他总是以在外务工为由,不断拖延时间。两个月后,此事便如石沉大海一样,没有了回响。

这不就是“老赖”的作风!

发现情况不妙,我迅速与此案的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务工大致地点为兴山县平水村一搅拌站,但是具体搅拌站信息尚不清楚。

我们执行局二组的4名同志,就靠着申请人提供的简单线索,驱车3小时,抵达兴山县。平水村150平方公里,共有搅拌站6处。我们对沿路3处散落在大山里的搅拌站进行查找,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身影。

五峰执行1.jpg

是线索提供有误,还是被执行人刻意躲避?

要查找的第4个搅拌站,距我们仍有20公里路程,这样盲目寻找不是最佳办案方式。我们便在车上就此案再次进行讨论研究,被执行人名下一辆黑色奇骏SUV成为我们最新摸排信息。说着便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以缩小摸排范围,电话还未拨出,一辆黑色奇骏SUV从我们身边开过。

这会不会就是我们要找的那辆车呢?

仅凭这一幕车辆驶去的掠影,和一丝可能的确幸,我们便立马掉头,驱车追逐。经对比车牌号,果然是被执行人车辆,于是我们紧紧跟随逼停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车上正是被执行人。

五峰执行2.jpg

我们向被执行人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将他驾驶的该车辆进行控制,并告知其如果今天不履行法律义务,那么我们就会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押。被执行人见状不妙,再次用其一贯的“软态度”拖延。因其有嫌故意拒不执行,我们只能对其再次施压,被执行人发现此次没有拖延的可能,便立即从银行卡中转出一万元用于履行法律义务,并由其务工地老板以搅拌站财产做执行担保,签署执行担保书,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剩余欠款交清,如未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圆满的画上了句号,我们再次启程奔往至宜昌,将开启明天另一案被执行人调查工作。这让我想起诗人顾城的一句话:白天属于工作,我们只有夜晚。然而对于我们执行干警而言,我们的白天和夜晚都在执行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