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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法院案例组稿工作又创佳绩

时间: 2008-04-13 17:30
    近日,从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编辑委员会编发的《编辑通讯》关于《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7年采用稿件通知传来喜讯,我市法院有12篇案例被采用,采用篇数位居全国第11位(以各省被采用篇数统计,我省采用篇数全部为我市法院报送),再一次取得了显著的佳绩。

    长期以来,在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法院形成了浓厚的应用法学研究氛围,已建立起一支综合审判业务水平高、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思想相对成熟,又热爱案例编写工作、能吃苦耐劳的作者队伍。这支队伍不仅为宜昌法院的案例指导工作,也为最高法院案例的报送编辑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多年来,宜昌中院一直把能够有更多的案例被最高法院采用作为展示宜昌法院审判水平和成果的重要方面,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案例的组稿报送工作,把案例编写工作提到推动法院建设,展示法院风貌的高度来把握,放在重要位置,从而确保案例质量,促进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开阔法官视野。

    结合自身审判实践,积极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是宜昌法院开展法学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途径。自 1992年以来,宜昌中院坚持每年向最高法院组织报送各类案例,连续16年来从不间断,也是全省法院唯一一家直接向最高法院报送案例的法院。据统计,16年来,我市法院共组稿各类案例千余篇,被最高法院采用180余篇,采用篇数连续10年居全省第一,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