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住院治疗以肾坏死告终?幸有法官四次开庭维权

时间: 2019-12-11 17:01 来源: 葛洲坝法院

2016年12月,柯女士因左腰腹部疼痛到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双肾双侧输尿管多发结石伴输尿管扩张、双肾积水、泌尿系统感染”,当月19日医院对进行激光手术,但术后麻醉期间出现寒战等现象,随即转入ICU诊疗,不料在转运过程中出现了休克,医院经抢救,判断柯女士为尿源性脓毒血症休克,多脏器功能损害。当月28日、次年3月20日柯女士接连接受2次手术,在2017年4出院时被诊断为重症感染、脓毒症休克、多脏器功能损害,双肾、双侧输尿管多发结石并双肾积水,左肾周脓肿形成。

被医疗事故伤害的柯女士,在住院诊疗期间遭受了婚姻破裂的雪上加霜,索赔无门决意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要求被告赔偿各类损失共计133906.41多元。2019年1月,葛洲坝法院民一团队立案受理原告柯女士诉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为还原手术和事故真相,柯女士进行了两次鉴定,结果显示已致七级伤残,而导致血液感染、器官衰竭等悲剧产生的责任占比和诊疗方式是否正确无误上,无法通过鉴定一锤定音。在庭审过程中,柯女士反复强调自己术中、术后饱受病痛折磨,身体状况急速下降,生活难以自理,而院方则态度强硬,不肯向赔偿金额低头。最终,历经4次开庭,法官依法从现有证据、妇女权益保护乃至维护医院形象等出发,与双方反复沟通,趁院方态度有所软化,为柯某一一讲解赔偿明细,减少对赔偿金额的期望值,终于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为柯女士三年曲折维权路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