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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为三峡工程建设服务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09-05-20 15:12
    三峡工程已于2009年9月正式竣工。作为三峡工程所在地的宜昌两级法院,特别是库、坝区的秭归、兴山、夷陵以及三峡坝区法院,在三峡工程建设的十几年中,通过严厉打击危害工程建设的各类犯罪行为,认真处理涉及工程建设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以及涉及移民搬迁、移民生产生活的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工区、库区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较好地发挥了“三峡工程法律卫士”的职能作用,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两级法院认识高度统一,服务三峡工程作为神圣使命

    1992年4月,全国人大庄严通过兴建三峡工程决定以来,这项举世瞩目的世纪宏伟工程,使三峡工地顿时成为万众牵挂的一片热土,随之而来的投资热、开发热、支援热、旅游热,既涌动了巨大的社会活力,也带来了相应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为三峡工程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成为宜昌两级法院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为三峡工程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为三峡工程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1995年6月,还成立了专门为三峡工程建设服务的三峡坝区法院,该院始终坚持“举三峡旗、办精品案、走发展路”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三峡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业主三峡总公司及施工单位、辖区人民的好评。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营造稳定有序建设环境

    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政府支持下,始终坚持立足审判,服务工程建设大局,自三峡工程开工以来,共审结涉及三峡工程的案件16303件,其中刑事案件1683件,民商事案件14306件,行政诉讼案件314件。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坝区一方安宁

    三峡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安宁的建设环境,“大坝建在宜昌市,我为三峡当卫士”,这是宜昌两级法院多年来的共同心声和自觉行动。特别是工程所在的三峡坝区、夷陵区法院,把打击危害坝区社会治安、破坏三峡工程建设的各种刑事犯罪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重点打击和专项治理。工程建设初期,借三峡工程名义的诈骗犯罪十分突出,严重干扰了工程建设秩序,法院依法对邓某、张某、朱某等诈骗犯罪分子给予了严厉打击,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年、5年。针对盗窃、破坏三峡工程设备的团伙犯罪,于1995年1月、10月两次在三峡坝区施工现场召开大规模宣判大会,15案34名被告人受到严惩,被告人李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4年,随着一、二期工程的结束,金属结构安装成为坝区施工的重点,坝区堆放的金属物资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以收购废旧金属为名进行盗窃,一时间盗案频发。为突出打击重点,三峡坝区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反盗窃、防破坏”专项整治活动,迅速遏制了盗窃作案的上升势头,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二)推行三个优先,全力服务工程建设

    “服务大三峡,作出大贡献”,是宜昌两级法院强化服务职能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些年,法院通过推行三个优先,着力加大服务力度,对涉及三峡工程的民商事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积极措施,认真抓好三峡物资、资金、工程项目承包、劳动报酬、土地、房屋及移民纠纷等案件的审理。1993年10月,陈光新等九户移民为了支援三峡工程建设,主动让出了自己的家园,成为三峡建设的首批移民,因移民迁建合同纠纷,九户移民居住在临时简易棚中过年,生活出现较大困难,有的强烈要求返回坝区家园。法院接到起诉,当日立案,迅速展开审理,很快调解结案,给九户移民一个满意的说法。法院以此案为例,及时向移民和城建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避免了类似案件的再度发生。1994年6月,西陵长江大桥作为连接三峡工程南北两岸交通的重要通道,桥墩工程接近尾声时,承建该工程的两路大军中化建设公司二十处与铁道部大桥局六队,因结算酬金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贯彻三个优先,深入调查,迅速审理,当庭裁判,及时解决了纠纷,保证了大桥工程的顺利实施和竣工。十几年来,三峡坝区、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等法院,派出审判人员上千人次,经常深入坝区、库区、移民区及施工单位,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提出司法建议,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为有关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法院被誉为“三峡工程的特殊建设者”。

    (三)化解移民纠纷,服务库区迁建大局

    在三峡工程建设中,涉及移民搬迁的任务很重,矛盾纠纷十分突出。兴山县移民搬迁涉及一个县城、三个乡镇、62家工矿企业、98家单位、2135户19144人,移民总数达3万多人,为确保移民搬迁顺利进行,维护移民区的社会稳定,兴山县法院专门成立了移民迁建合议庭,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快速处理移民搬迁矛盾纠纷。同时充分利用诉讼110的便利,与移民户实行电话互动,为移民户的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提供便利。在较远的移民村设立巡回办案点和诉讼联络点,移民有了纠纷,只需打个电话,法官便可以就地立审执,使移民纠纷能够得到快速处理。据统计,诉讼110共接受移民的电话咨询达1300多人次,设立巡回办案点和诉讼联络点3个,深入工地巡回办案达150多件。秭归县是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第一县,库区涉及该县9个乡镇、71个村、8个居委会,淹没综合指标占全库区10%、湖北省53%、宜昌市70%以上,全县动态移民达10万多人。秭归县法院积极预防化解涉及移民搬迁的行政争议,除依法审理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外,大力开展涉及移民的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依法支持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特别是针对极少数外迁回流的移民户,法官逐户上门讲法律、讲政策,帮助算政治帐、经济帐,促使他们自觉履行移民义务。同时,加大对个别“钉子户”强制执行的力度,对张某、袁某等10户外迁回流,并在175米水位线下非法占地、修建建筑物的移民户,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如期推进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为三峡工程提供特色服务

    (一)设立专门合议庭,切实维护坝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峡工程建设中,水电武警部队、交通武警部队、武警消防支队等军队在建设施工的第一线奋战了十多年,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三峡坝区法院针对三峡坝区军队企业多、军人多的实际情况,以稳定军心、安定民心为出发点,抽调精干力量,于2004年3月设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以确保广大军人和军属投诉有门,诉请有果。建立了涉军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定了涉军案件的登记制度、回访制度、院长接待制度等,以确保涉军案件质量。每年年初,该院领导都要带领涉军合议庭成员到部队走访,征求部队官兵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官兵的愿望和要求,制定当年的拥军工作计划,确定当年的法律服务重点,三峡坝区法院成立以来,先后12次到部队讲课,受到部队官兵的普遍欢迎。三峡坝区法院的拥军工作得到了军队和地方党委的肯定。2007年,他们作为唯一一家政法单位,被宜昌市委、宜昌军分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二)开展“大执行”活动,及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

    坝区人员流动性强,经济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如果案件审理后不及时执行,很可能当事人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针对坝区情况复杂的特点,夷陵区法院集中开展“大执行”活动,安排专班在坝区三镇驻地执行。在“大执行”活动中,法院干警不分平时周末,不论白天黑夜,只要找到被执行人的线索,就迅速出击,抓住一切机会执行。在大执行期间,夷陵区法院干警十天半月不回家是常事,他们辛劳的汗水收获了不少成绩,执结了一大批多年未结、难结的案件,也震慑了一大批躲、推、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不少被执行人主动找法院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十几年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涉及三峡工程的案件1015件,执行标的额达到1.68亿元。大坝所在地的夷陵区法院乐天溪法庭因服务三峡建设工作突出,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2004年6月视察乐天溪法庭,对夷陵区法院积极为三峡工程建设服务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探索诉调对接机制,有效维护库区和谐稳定

    三峡工程的成败在移民,而三峡库区的稳定在农村。秭归县因移民搬迁、库区产业结构调整等引发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为有效地维护库区稳定,切实做到从源头消除不和谐因素,以清和谐之“源”,秭归法院探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07年,秭归县委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了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落实诉讼调解与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衔接和促进,构建民调中心户、组、村、乡、县五级调解网络,合理分流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2007年、2008年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矛盾纠纷增加了20%以上,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促进了库区和谐稳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从2005年以来,先行试点单位归州人民法庭连续四年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2007年、2008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表彰为全国、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单位”。

    ( 四)抓好破产案件审理,实现库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库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库区移民生活的根本改善,而库区淹没企事业单位的顺利搬迁又是库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根据规划,兴山县在库区有70多家企业要破产重组。这类破产案件,移民与破产交织在一起,下岗职工同时又是移民安置对象,政策性强,安置难度大,矛盾相对集中,最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为了使库区企业破产改制有序进行,兴山县法院成立了库区企业破产案件合议庭,认真组织清产核资,公开竞卖企业财产,积极回收到期债权,努力做好库区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自移民迁建以来,共对72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理,涉及标的近2亿多元,配合政府共对企业6000多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安置。没有发生破产职工进京、到省上访的人员,也没有发生重大的集体闹事事件,为移民搬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在这72家企业中,有13家企业被兴发集团收购,使兴发集团不断壮大规模,为兴发集团的成功上市并使之成为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中国石油化工综合(下转第11页)(上接第6页)效益100强奠定了基础。

    四、服从国家利益,为三峡工程建设无私奉献

    在三峡大坝的建设过程中,库区、坝区法院主动舍弃自身利益,从未计较单位及个人得失,为三峡工程的顺利完工默默地无私奉献。

    夷陵区法院的乐天溪人民法庭和三斗坪人民法庭办公所在地属于三峡工程拆迁范围,为了配合三峡建设,同时为了减轻再次建房将会给国家带来的经济负担,夷陵区法院将三斗坪法庭并入乐天溪法庭合署办公。三峡工程正式上马,三峡专用公路从乐天溪法庭中心穿过,法庭房子必须拆迁,为了三峡工程建设,法庭干警于1994年搬迁至偏僻的乐天溪幺棚子租房办公。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该庭将面积不到70平方米的大厅用纸夹板隔成一个办公室,一个审判室,一个餐厅,二间寝室,被当事人戏称为“工棚式”的野战办公楼。法庭干警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一呆就是4年,直到1999年6月才搬入新建的乐天溪法庭工作。又如,“三峡在我心中,我为三峡奉献”,这是三峡坝区法院法官的共同心声,也是他们十五年工作的真实写照,更是他们立志服务三峡建设的铮铮誓言。干警们克服一院两地带来的生活不便、家庭困难,奔走在繁忙的工地与简陋的工棚之间,从未计较个人得失。他们拥挤在租借的狭小的房间,开庭、写文书、做调解,从不叫苦叫累。他们深知,能够为三峡工程服务,这除了是责任,还是荣耀。

成绩属于过去。全市法院将牢记为三峡工程建设服务的政治责任,恪尽职守,探索创新,谱写出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和谐宜昌的新篇章。

(执笔人:雷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