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山区特色 服务三峡移民
    妥处移民纠纷   维护稳定促和谐
    兴山是三峡库区最后一个移民乡镇,对于移民安置政策以及其他地方移民安置的具体做法都了解的比较清楚,而移民又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新问题、新情况,这些问题处理不好,都将会直接影响到三峡工程的顺利进行,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摆在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我院坚持以大局为重,立足审判、倾情为移民服务,妥处各类移民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移民迁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围绕大局,倾情为移民服务。古夫、高阳、峡口是三个移民任务最重的乡镇,为确保三峡工程的顺利进行,我院按照县委的统一布置,分别抽调干警深入到移民乡镇帮助协调处理各类移民迁建纠纷,给他们宣讲政策和法律规定,帮助他们解决在移民搬迁中遇到的困难,移民户受灾,法官为他们送去慰问物资,移民搬迁,积极帮助他们寻找过渡安置房,有的上门做工作多达50余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移民包扶户全部顺利搬迁。刘某系高阳集镇老住户,在集镇上有一处宅基地,几年前,一起官司将该基地一分为三,按照当初移民登记和新集镇移民规划,只能分配一处宅基地,三兄弟互不相让,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都无功而返,法官迎来而上,几经努力,三兄弟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几年来,共协调处理各类纠纷500余起。
    立足审判,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库区移民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各类矛盾错综复杂,有因宅基地发生的纠纷,有因历史遗留产生的纠纷,有因移民补偿产生的纠纷,有移民建设中产生的劳动报酬,建筑工程物资买卖合同纠纷。不少建筑工程承包商在承揽的工程即将结束时,纷纷逃离或以工程未完工为由拖欠民工工资,拒绝向材料供应商给付货款,由此引发纠纷。对于这类案件,既增加了诉讼难度和成本,同时又增加了执行不能的风险,法庭在受理这些案件时,对当事人及时进行告知和提醒,以诉讼保全方式降低诉讼和执行风险,同时在保全查封过程中,充分考虑被告方的利益,立足于不影响施工,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不导致新的矛盾纠纷,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既不影响移民搬迁进度,又能确保申请方权益的实现,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受到了县委、政府和广大移民的高度赞扬。
    突出山区特色  司法为民助和谐
    移民搬迁无小事,一个不起眼的小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我院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处理移民纠纷案件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突出山区特色,出台了三项便民措施,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在移民任务较重的乡镇成立了“移民迁建合议庭”
    高阳镇是原县城所在地,古夫是新县城城址,新县城建不好,老县城建不成,三峡工程建设刻不容缓,如果按部就班进行,势必会影响三峡工程建设,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我院分别在古夫、高阳两个乡镇设立了移民迁建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移民纠纷案件,“移民迁建合议庭”成为“三峡工程建设的产物”。凡是涉及移民纠纷的案件,由移民迁建合议庭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定人、定责、定期结案,坚持以调解为主,凡是涉及移民搬迁的案件,法官必须穷尽一切办法进行调解,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2008年4月,杜某在高阳镇移民迁建中承包了一项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杜某从唐某处赊购了部分水泥,因杜某没有及时给付货款,双方发生矛盾,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我院对杜某工地机械设备进行保全,我院受理后,对杜某工地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因杜某工程正在进行房屋封顶,一但查封,不仅影响移民工程建设,又必将导致新的矛盾,法官找到杜某,向他讲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并从实际出发,在被告杜某向法庭作出承诺的前提下,采取了灵活的查封方式,一方面向其送达了查封裁定,另一方面又允许其继续使用,法官的行为感动了杜某,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并履行了义务。仅2000年以来,我院就受理移民纠纷案件406件,审结406件,审结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340件、调撤率为83.7%,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设了诉讼“110”电话
    为方便移民诉讼,我院开设了诉讼“110”电话,将各移民迁建合议庭庭长及工作人员手机和诉讼“110”电话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向社会进行公布,百姓需要诉讼或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只要一个电话,便可对有关问题了解清清楚楚,过去一趟、两趟办不好的事情,现在一趟就可以解决,如果行动不便急需解决的,一个电话,法官就会上门为你办理,既省工、省时,又减少诉累。
    三、设立了便民诉讼网络
    兴山山大人稀,人员居住比较分散,而我院仅在部分乡镇设立了中心法庭,加之法庭人员力量不足,有时移民发生纠纷到法院起诉十分不便,特别是农忙季节更是误工误时,往往采取以硬对硬的办法自行了断,结果造成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对此,我院从老百姓的司法需求出发,以法庭为中心,在所辖乡镇及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设立巡回办案点,在每个自然村设立诉讼联络点,形成了以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诉讼联络点“三位一体”覆盖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每个诉讼联络点聘请一名兼职联络员,负责村民的法律咨询,诉前纠纷调解,案件诉讼联系等工作,村民有了纠纷首先到诉讼联络点去解决,确需诉讼解决的,由联络员直接电话告知法庭,法庭派人到联络点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全县共设立24个巡回办案点和100多个诉讼联络点,解决各类矛盾纠纷300多件,大量的纠纷通过诉讼联络点及时得到处理,全县民转刑案件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惩防教育结合  服务三峡保和谐
    (一)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职能作用
    对破坏三峡工程建设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打击,为三峡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三峡工程建设开工以来,我院先后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四次,对68案134人进行了公开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地震慑作用。
    (二)对影响移民搬迁,而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如在古夫移民搬迁过程中,村民袁某在领取了移民补偿款后,以其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不迁出其在珠宝的宅基地,并搭建了三间小棚居住,而在县城规划中,该地块作为民营经济园区正在进行集中规划施工,袁某的违章搭建建筑物行为不仅与新县城的形象极不和谐,也影响了移民搬迁工作的正常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建设规划部门对其行为作出处罚,但其拒不履行义务,我院受理后对建设部门的处罚决定进行了审查,并向袁某送达了准予执行的民事裁定,在规定的期限内,袁某没有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我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确保了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慎处移民破产案件,维护稳定促和谐
    因三峡工程建设的需要,许多生产不景气频临破产和资不抵债的企业,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实行并、停、破、转,兴山62家企业中申请破产的就有49家,大批人员将面临失业的压力,对于本来经济就不发达的贫困山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严把立案关,每一件破产案件立案,都要经过业务庭审查,审委会讨论,重大案件报告等程序,该立的就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另一方面,在审理过程中,成立了“工矿企业破产清算组”和“商贸企业破产清算组”,分别负责全县的工矿企业和商贸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降低了破产清算成本。同时在破产过程中,对破产企业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以保护企业及下岗职工利益。如我院在处理县水泥厂破产一案时,对水泥厂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以200万元的底价拍出了318万元的天价。几年来,我院共审理移民破产案件49件,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2000余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6万元,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对移民搬迁企业,下大力进行帮扶,我院中层干部与企业结成对子,进行“一帮一”帮扶,定期到企业接受法律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深入企业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兴山县源泉公司是一家发展中的民营企业,安置2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在与重庆一家企业进行交易时发生纠纷,源泉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审理后判决重庆企业赔偿源泉公司损失31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重庆企业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源泉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法官星夜兼程,连续行车20余小时到达重庆,冒雨进行查询,从农行涪陵分行将涉案款项进行划转,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48小时,保障了库区移民企业的权益。
(执笔人:李述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