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法院再获“全市学雷锋先进单位”称号
    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在雷锋精神鼓舞下,猇亭法院全体同志从院长到普通干警、从审判人员到审判辅助人员,都主动融入学雷锋活动之中,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警加班加点,你追我赶,不比待遇比业绩,不比报酬比奉献,不比文凭比能力,23人干成过去35人的事情,全院受到上级表彰的干警占90%,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干警占79%,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占三分之一,绝对值和相对值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法院系统少见。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工作中充分体现雷锋精神实质,在司法活动中着力提高人员素质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加强司法救助、司法调解促进区域和谐等。该院改判发回案件数逐年大幅下降到2007年仅有2件,滚存执行积案数也从往年100多件逐年大幅减少到2007年的35件。近两年来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用6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9100元。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该院多层面多层次地学习雷锋精神。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院党组以雷锋精神为标准,致力于建设一支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在雷锋精神激励下,干警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司法公正,人人为法院增砖添瓦,个个为法院增光添彩,涌现出了一批省市先进典型,连续7年无干警受到违法违纪追究。该院既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又延伸审判职能,热情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建设安康富裕充满活力的工业化新城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加强信访接待,坚持“视双方当事人为亲人”的理念,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办好事;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深入乡村现场开庭、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地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积极营造全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投入“三城联创”活动,展示司法文明形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学雷锋活动在该院经常化、规范化,内容丰富多彩。在雷锋精神感召下,院党组明确提出争优创先目标,一年一大步,年年上台阶,先后被评为“全区群众满意机关”、“全区最佳文明单位”、“全市文明单位”、 “全市最佳文明单位”、“全市模范法院”、“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文明单位”等,2007年又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争创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该院一直以来实行制度管理,“从案件入口到出口环环都在制度之中,从院长到其他干警人人都在约束之中,从办案到行政管理事事都在监督之中”,制度设立和落实囊括了学雷锋的要求,法院方方面面都得到了规范,目前该院又由制度管理上升到文化管理层面,雷锋文化成为法院文化的一项主要内容。
    作者单位:猇亭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