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自杀未果 放火呼救需担责

时间: 2020-01-16 15:46 来源: 伍家岗区法院

放纵,使人模糊规则的边缘,一再触碰,便缓缓步入罪恶之深渊。网贷,滚滚而来,无力偿还。以喝农药自杀的方式逃避犯下的过错,殊不知自杀未果,又放火呼救,点燃的是床单,更是对法律的侵犯。

2019年3月10日,刘某因所欠网贷众多,无力偿还,便购买农药,前往宜昌市某商务宾馆房间内喝农药自杀。当日下午,自杀未果后,为进行呼救,以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其躺卧的床单,导致所住房间起火。该商务宾馆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将刘某救出。后火势蔓延,致使多个房间及房内物品受损。

据调查,刘某前往该商务宾馆时,携带有手机,并将其搁置在自己躺卧的床上,在其发现自杀未果后,并未打电话呼救,而是采取焚烧公共财物的危险方式,在明明知晓这一行为可能会带来危害社会安全的后果,仍放任其发生,导致火势蔓延,造成该商务宾馆直接财产损失18291元。

伍家岗区法院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后果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判决刘某犯放火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点评:每一个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是传输法治理念的课堂。在这一案件中,我们要告诉大家,生命诚可贵,便在其不可轮回,仅有一次。法律诚可贵,便在其不可触碰,势必公正。法律法规,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