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 无私奉献
    一、政治素质过硬。1981年,张晓霞从部队转业进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后又被组织安排到监察室工作。军人的经历和部队的洗礼,赋予了她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也使她具有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
    张晓霞作为一名女同志,家里有丈夫和正在上学的女儿需要照顾,父母均离休,年老多病,常常面临着许多事业与家庭的各种矛盾,但在家庭和事业的天平上,她总是倾向于后者。在担任监察室主任以来,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坚持以法官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创人民满意法院为目标,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严肃法官纪律放在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中,她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各级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指示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路线方针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她一方面出主意,想办法,为法院党组当好参谋,另一方面自己带头实干。担任监察室主任以来,法院先后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队伍整训、一教育三整顿、警示教育、执法大检查、建立法官与律师隔离带、设立“高压警戒线”等各种形式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很多工作张晓霞都亲自动手,具体负责,她及时领会精神,汇集资料,起草文件,部署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她既为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查办违纪案件、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都要带头认真阅卷,参与调查,找有关人员谈话,力求把事实搞清楚,把证据搞扎实,使有错误的同志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为了搞好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她每年都要深入到基层法院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并手把手的指导新来的同志开展监察工作。 2003年以来,深入到16个基层法院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达五个月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工作实绩突出。在工作中,张晓霞同志善于借鉴先进经验,总结工作教训,几年来,她与同志们一起逐步总结摸索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开展二项服务,抓好三项工作,实现四项目标”的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即:围绕党的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审判业务,抓好教育、监督、查处三项工作,实现无违纪案件、无违法审判、无重大事故、无不廉洁行为等四项目标;针对法院自身实际,更进一步提出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构筑一岗双责、教育、监督、查处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五项工程,从而使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系统化轨道,做到了任务清、目标明,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建立起完善的一岗双责运行机制。全市法院党组党委高度重视,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都层层签定责任书,党风廉政领导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在教育制度上强调做到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在教育内容上做到五个必须,即:党和国家领导每年在中纪委上的讲话必须学习,中纪委全会和各级党委召开的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必须贯彻,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的纪检条规必须领会,有关违纪案件事件的通报必须传达,一年一度的队伍整顿必不可少;三是抓制度、抓监督、抓违法审判责任制追究。去年以来为全面纠正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她本人具体操作,狠抓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廉政教育、权力监督制约、快速查办、廉政奖罚、经常性督察和党风廉政责任等六大机制。先后制定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办案差错责任追究工作办法》、《违法违纪快速查处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督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效地提高了全市法院干警严肃执法的自觉性;四是狠抓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法官纪律。1998年至2004年11月,她共办理信访举报初查案件234件,查处47件51人,收集违法审判案件线索1345件,追究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83件115人。在工作中,张晓霞克服了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困难,身先士卒,勇挑重担,2001年以来,她本人参与办案60%以上;2001年年底,正逢她在基层法院检查考核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一手把女儿带大的婆母不幸因病去世,恶号传来,作为儿媳的她一声未吭,仍坚持强忍悲痛,带领检查组继续工作,丈夫是北方人,对此事有意见,她就努力做好丈夫的思想工作,争取了丈夫的理解。2001年5月,在处理执行中因西陵区人大代表万武被打一案时,当时万举报了执行科所有干警,但她能认真调查案件事实,根据举报线索,广泛调查走访知情者,在对葛洲坝法庭执行科的干警同志处理上,能坚持原则,分清责任,不枉不纵,严格依纪处理,对被冤枉的同志,给予了澄清,使真正违纪的2名干警受到了行政纪律处分,此事得到了区人大的好评和葛洲坝法庭的理解。2002年在办理“708案件”时,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专案组调查取证,使法院内部的7名腐败分子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接受处理;2003年3月,在办理宋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时,由于本院五名法官工作失职、失误和审查把关不严,致使保全财产和担保物被当事人非法转移、隐藏,造成了较坏影响。当时,正置张晓霞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腰部骨折卧病在床,母亲也因脑溢血住院急需亲人照顾,接到组织安排,身为女儿的张晓霞设法安顿好老人,毅然投入到查处案件中。她不顾个人安危,连续一个多星期与公安干警一起在武汉蹲点守候,终于协助公安部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追回保全财产和担保物,挽回了经济损失168万多元,也为法院挽回了声誉,全院上下都为她这种精神所感动。
    由于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党中央及各级纪委、法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宜昌市的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在逐步提升,2003年有关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的投诉比上年度下降了35%,2004年上半年比上年同期又下降45 %。同时,她还善于探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几年来,她写下几十余篇学习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她本人撰写的《法院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及同属地党政监督的配合的作法与成效》、《浅谈廉政建设法制化》、《浅谈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思路》、《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四个到位”》分别被市纪委《党风与廉政》、《宜昌审判》采用。
    三、廉洁自律做表率。“打铁先要自身硬”。张晓霞深知自身不正不能正人、言传不如身教的道理,因此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政教育,时刻维护法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形象,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干警们作出潜移默化的表率。参加工作30年来,张晓霞保持了自己朴实平淡、勤俭奉公的品质,从来没有作出过违法违纪的行为。她作为监察室负责人,从未想过利用权利谋取私利,没有用公款买过个人用品,没有用公款私人请客,没有公车私用,也从没有利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向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索取过好处。她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作风扎实,注重效率;为人正派,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处事公道,不争名利。近年来,她常加班加点,从未向组织开口请过休假,甚至连半天事假都未请过。
    四、坚持原则树正气。在查办违纪案件时,张晓霞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坚决依法依纪办案。工作中,张晓霞经常要面对一些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干扰,有说情的、施压的、以财物诱惑的,但张晓霞经受住了考验,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既不能冤枉自己的干警和同事,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违纪者,要严肃执法,要对得起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要对法院和法官形象负责。一直以来,有很多亲朋好友和同事劝张晓霞结束这份“得罪人”的工作,换个部门,但她却有自己的解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革命工作总需要人来做,既然组织上信任我,干上了这行,就要干好,要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几年来,她用自己的心血和努力,赢得了领导和组织的充分信任,换来了同志们的真心理解,取得了广大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她每年年度考核都在称职以上,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三等功一次。她所领导的监察室被中院评为2002年度先进单位,本人被中院评为200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工作者”,2005年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工作者”。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