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敲响案件“两评查”示范庭第一槌
庭审现场
庭审评查组现场观摩评查
评查组成员现场评分
2012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宜昌中院102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吕某故意杀人一案准时开庭。由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马丽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常盛、人民陪审员刘传明为成员的合议庭,敲响了宜昌中院案件“两评查”示范庭第一槌。此次庭审,宜昌中院刑事庭审评查小组到庭审现场进行了观摩评查,对庭审进行严格评分。
该案被告人吕某与女友张某在恋爱过程中产生矛盾,张某提出分手遭到吕的拒绝。2012年2月8日,吕某为挽回感情持刀将自己刺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因害怕受到报复,张某请求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安分局伍家派出所民警王劲松陪同一起到医院与吕某商谈解决感情纠纷。吕、张二人在医院病房协商未果,发生争执。王劲松要求二人到派出所解决纠纷。突然,被告人吕某掏出匕首疯狂刺向张某。危急之中,民警王劲松为保护张某不顾个人安危,用血肉之躯挡在二人中间,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制服了吕某。王劲松为制服犯罪被刺成重伤,张某受轻伤。案件发生后,民警王劲松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王劲松先后荣获“宜昌市道德模范特别奖”、“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湖北省级劳动模范” 等荣誉称号。多家中央、省市媒体对民警王劲松勇救市民、舍生挡刀的事迹进行了报导,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整个案件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仪表整洁,精神饱满,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娴熟驾驭庭审。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在审判长的指挥引导下,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反映出庭审法官在庭前进行了精心的准备,显现出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评查组成员按照中院《案件庭审评查计分表》,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给予现场评分。庭审结束后,评查组成员还与庭审法官就庭审言行规范、案件审理思路以及庭审驾驭能力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开展“两评查”活动,是法院系统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是全员岗位大培训的重要内容。自“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宜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内容、标准、评查范围、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评查活动的逐步深入开展,大大增强了法官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法官素养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