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国平到宜昌中院调研
    首先,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兴儒就全市法院基本情况、2007年工作情况以及近几年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文明争创的主要做法等三方面进行了汇报。
    蒋国平书记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全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市中院在市委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市委是满意的,法院、法官的社会形象有了很大改善,评价较高。对于下一步全市法院的工作,蒋书记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正确处理好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公正、高效、权威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追求,法院办案首先要把质量作为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办案质量就没有法院工作。在质量与效率上,要把质量摆在首位,但迟来的公正等于没有公正,所以也要讲效率。
    二要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作为法院来讲,要依法办案,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这是根本。但现在情况复杂,很多案件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要追求社会效果,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和出发点。
    三要正确处理好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关系,在队伍建设上要贯彻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的原则。从严,就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严格训练,永不松懈。如法院推行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很好,要继续推行。同时,法官也是有血有肉之人,要关心法官、干警。一是从政治上提高地位;二是经济上按照政策规定最大限度的调动积极性,已有的政策要用足用好。法院工作责任大,精神压力大,比较清贫,要多关心法官;三是从身体上、生活上关心,如实行体检制度、休假制度、外出考察学习制度等。对于当前中级法院亟需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蒋国平书记表示,市委政法委将分门别类,积极做好调研、汇报工作,力争尽快解决到位。
    最后,胡兴儒院长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领导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将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