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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却将子女送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不行!

时间: 2022-05-17 15:58 来源: 伍家岗法院

向某在经营其父亲的豆制品店期间,曾多次从许某处采购黄豆,共欠下货款7万元。2021年2至4月,向某分两次给许某出具借条两份,载明欠许某黄豆货款共计7万元,但是一直未偿还相关款项。嗣后许某将向某诉至伍家岗区法院,从法院开庭审理,到判决向某偿还货款的文书生效,再到许某申请强制执行,向某始终“躲猫猫”,既不现身,也不履行义务。

鉴于向某的行为,为维护许某的合法权益,伍家岗区法院将向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高”措施。在依法冻结向某名下银行卡,扣押其名下给其父亲用作经营的一辆面包车后,法院调查发现向某的子女在宜昌某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限高”人员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向该学校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下学期不得再为向某的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最终,在重重压力下,向某终于现身,主动联系许某和解,与其父亲、许某一起到区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和解现场,向某承诺将分期偿还7万元货款,其父亲同意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向某不履行还款义务,则由其父亲承担,许某同意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双方案外履行。随后区法院解除了对向某银行卡的冻结及“限高”等措施,本案顺利执结。

为子女选择在高收费私立学校或是公立学校就读,是所有父母的权利,但“欠债还钱”更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莫因自身原因对子女的学业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