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法院执行给力700万元快速执行到位
    2009年,家住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的刘某、曹某为了扩大产能,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贷款700余万元用于投资,借款时以自己经营的一大型超市做抵押。借款到期后,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款,刘某、曹某被银行起诉,后该金融借款案由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经宜昌中院指定由点军法院进行执行。
    点军法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委会讨论,执行法官也在“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多次赶赴宜都,与对方沟通,但对方仍未主动履行,后来甚至玩起了“躲猫猫”。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点军法院立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银行查询被执行单位帐户,对其资金予以强制扣划。同时查明被执行人的固定资产,公告进行拍卖,最终使700多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的快速高效执行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