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电子刊物1

速裁办案巧调解 司法能动促和谐

时间: 2011-12-02 16:19
    近日,兴山县人民法院黄粮坪法庭的法官采用速调模式当日受理当日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1年6月,被告余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界牌垭至黄岩垭0.5KM弯道处与被告万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相碰,致使乘车人刘某受伤,刘某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8478.07元,住院期间,余某支付1000.00元医疗费,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将余某、万某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2803.69元。

    兴山法院受理后,征得当事人同意,当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余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000元,抵扣已赔付的1000元,并当庭给付4000元,余下6000元定于2011年12月15日前给付。被告万某赔偿原告500元,定于2011年12月15日前履行完毕。该案当日受理当日结案,并当日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原、被告双方均感到满意。

    近年来,兴山法院一直以来积极探索速调办案模式,简化诉讼程序,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采取快审速裁的模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