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四项举措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健全调解格局。宜昌中院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贯彻司法过程始终,通过在立案庭设调解合议庭、建立专门调解室等举措,不断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定期召开司法调解经验交流会,将法官调解能力纳入绩效考评,对调解能力强、办案效果好的法官进行奖励,全面提升法官调解水平。
    二是开展涉法排查。该院对积案进行分类排查,做到账册明确,任务到人。对涉法案件分类处理,落实案件“五个一”的包干方案,对涉诉案件以及可诉群体进行预警调研分析,并依此制定机关安全保卫和处理工作预案。组织研究涉及社会管理层面的信访及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相应司法建议和工作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三是深化信访接待。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分析会,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五个服务区”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机制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安排年轻干部到立案岗位和信访窗口锻炼,制作导诉光盘,充分发挥导诉员作用,实现司法便民利民。
    四是做好安全预防。探索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以审判执行庭室为主体,法警支队配合来实现涉诉安全,具体涉诉庭室负责。以法警支队为安保主体,有关部门配合来实现机关安全,法院实行24小时监控和预警,查缺补漏,能动防范,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机关投资25万元对安全技防设备升级,确保一次性改造升级到位。

